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培训班开班通知)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培训班开班通知)

facai369 2024-10-09 体育赛事 5 次浏览 0个评论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一)佩戴口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戴口罩前、摘口罩后,均应做好手卫生。

  2、区分口罩正反面,不能两面戴。

  3、不与他人混用或共用口罩。

  4、捏紧鼻夹,使口罩与脸颊贴合,避免漏气。

  5、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应定期更换。

  不建议清洗或使用消毒剂、加热等方法进行消毒后使用。

  (二)口罩应如何保存和清洁?

  1、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口罩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

  2、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内,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3、口罩出现变湿、脏污或变形等情况后需及时更换。健康人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

  (三)普通公众如何选戴口罩?

  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既保护自己,又保护他人。公众应根据不同疫情风险等级和所处环境选择适宜防护级别的口罩,不过分追求高防护级别。

  1、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应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有咳嗽或打喷嚏等症状者,配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配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为什么要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人员多,流动量大,感染风险未知,且人与人之间难以保持1米距离,一旦有病毒感染者,在没有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传播,空气流动性差的公共场所病毒传播的风险更大。

  (五)室内为什么要经常开窗通风?

  室内环境密闭,容易造成病菌滋生繁殖,增加人体感染疾病的风险。

  勤开窗通风可有效减少室内致病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含量。

  此外,阳光中的紫外线还有杀菌的作用。每天早、中、晚均应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短于15分钟。寒冷季节开窗通风要注意保暖,避免受凉。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哪些注意事项?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准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便携式免洗手消毒液等物品。

  2、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3、在车站、机场、码头等要主动配合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尽量减少滞留时间。

  4、乘车期间,保持手卫生,尽量少碰触扶手等物体,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

  5、尽量使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方式付费。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结束后,正确洗手,确保手部卫生。

  感染病毒的人会出现程度不同的症状,有的只是发烧或轻微咳嗽,有的会发展为肺炎,有的则更为严重甚至死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精选2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随着寒假临近,各校外培训机构逐步开课,成为学生最容易聚集的地方。为做好各机构寒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传播风险,按照我省有关精神,市教体局向各县(市、区)转发通知,要求把校外培训机构作为防控重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指导和监管,多措并举全面做好疫情防控。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日常监管,教育、卫生、市场监管、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巡查和排查,对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规培训的,坚决严肃查处。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完善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场所消杀、通风、体温监测、健康扫码、日报告等各项防疫制度;强化人员管理,要求师生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强化场所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培训区域;强化培训管理,严格控制培训规模,保证学生一人一桌、间隔1米以上、学习空间相对固定。

  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情况下,第一时间报告、隔离、送诊,并在当地疫情防控等部门指导下科学处置。

  广东中小学校、幼儿园已陆续放假,校外培训机构是不少学生的“放假目的地”。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审慎开展跨校、跨区、跨市的聚集活动,暂不举办涉及境外人员的交流活动。

  《通知》要求,健全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广州各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属地、学校防控工作体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健全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定点医院和学校的联防联控机制,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参照落实“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防控管理制度、防护物资储备、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隔离场所。

  同时,要做好疫情应急准备及处置。各校外培训机构应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按照发生聚集性疫情情景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品储备,加强师生培训。一旦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或发现聚集性发热情况,或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做好病例排查、隔离、转运等,同时做好信息报送。

  《通知》还提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引导教职员工春节期间尽量在穗过节,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重点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审慎开展跨校、跨区、跨市的聚集活动,暂不举办涉及境外人员的交流活动,鼓励、引导采取线上模式举办。50人以上线下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举办时间,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活动举办单位(主、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监管责任。

  此外,要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管理。要建立“两本账”,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家在中高风险地区教师、员工、学生台账,鼓励、引导师生员工留校、留粤过年;建立寒假期间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探亲教师、员工、学生台账,及时提醒警示劝导,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部署,做好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营造健康安全环境,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XX〕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防控办〔20XX〕1号)和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0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02 加强分类筛查

  1、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要提供丽水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

  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的,要落实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等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对象。

  2、严格员工健康管理。机构要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丽,如确需离丽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鼓励员工留丽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要建立“一人一档”离丽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丽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

  按照“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员工要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3、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

  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丽返丽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

  处在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03 加强防控管理

  1、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按照学员培训不聚集的要求,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同一培训教室内学员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

  2、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倡导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如开展线下培训的,要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

  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等工作。学员报到不使用同一支笔签到,由学员自行携带签字笔或刷卡签到。

  3、严格控制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大规模集聚性活动,不组织机构团拜、年会、慰问和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比赛、评比、展示、研学和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

  4、严格动态健康监测。机构要做好寒假培训期间的员工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做好每日缺勤员工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机构一旦发现员工和学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及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应急处置。

  04 加强卫生防疫

  1、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培训机构要建立清洁消杀机制,配齐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

  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走廊、教室、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杀记录。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

  2、严格管理饮食卫生。加强机构食堂疫情防控,除员工就餐外,原则上不提供学员就餐服务。

  杜绝进口冷链食品,尽量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拆封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教育引导机构员工适度锻炼身体,注意营养均衡,保持充足的睡眠,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05 加强监督查处

  1、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主管,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机构员工学员个人责任,做好自我防护,落实个人报告责任。

  2、严格查处整改。

  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漏洞的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直至整改到位;

  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北京周边均有疫情发生。我们各单位属于人群密集的场所,同时教职工、学生、幼儿的家属接触面都比较广,万一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影响和危害性将十分巨大。

  今日再次将区教委20XX年1月12日下发的防疫通知转发给大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XX)129号文件

  作为疫情防控指导文件认真执行。希望大家紧张起来,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将疫情防控抓紧、抓实、抓细,严防死守,决不能出现任何意外。镇教委将于下周一开始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具体工作要求:

  1、各单位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各单位法人通过扫码(我在群里发个码)进入通州区培训机构复工复产防疫群,及时沟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相关情况。另外,为了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宋庄教委办单独建立疫情防控群,各单位法人需要入群。

  3、各单位要指派一名负责疫情防控数据负责人,负责每天的数据上报。

  4、各单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两个方案一个小组)

  5、疫情防控表格见附件1:宋庄镇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基本情况表。

  另外,近期需开展液化石油气检查工作见《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液化石油气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安全检查知识培训》。

  本周五下午五点半前需要上交材料: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名单。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3、宋庄镇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基本情况表。

  4、非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核查表。

  5、教育系统基层单位燃气使用情况调查表(二维码)。

  请按时间交齐材料我们需要上报通州区教委,下周一开始抽检防疫工作落实情况。

  潍城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核验项目

  核验内容

  核验要点

  核验方式

  核验结果

  体系建设与机制建立

  1、成立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

  2)专题研究疫情防控会议记录或视频资料,有具体可行的防控措施。

  2、与卫生、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查验联络信息,张贴上墙,学校报告人和校长熟知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派出所、社区电话及联系人。

  3、开学工作方案

  1)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2)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日常防控方案

  1)制定日常防控方案;

  2)消毒清洁、体温测量、进出管理、教学活动管理、教职工活动轨迹管理等设计规范流程清晰,责任到人。

  5、应急预案

  1)制定应急预案;

  2)对发热师生第一时间“四早”机制,流程清晰,操作人员熟悉流程。

  6、舆情应对预案

  校长负责,专班监测、研判、引导、应对舆情,明确处置流程与策略,工作人员熟悉处置舆情的流程和要点。

  7、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具体到人,明确报送途径、流程、内容。

  8、应急处置制度

  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具体流程。

  9、卫生清洁消毒制度

  明确各区域负责人,卫生清洁、场所通风、消毒方式、频次、消毒剂管理使用科学、准确。

  10、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责任具体到人,具体追踪登记内容,建立登记台账。

  11、废弃口罩集中处理制度

  专用垃圾箱,明确废弃口罩处置流程,大的学校要在每个楼层和校园醒目处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表明用途。

  12、教职工全员培训

  有培训记录、视频影像;教职工参训率100%,熟知防控知识。

  13、应急演练

  一日常规模拟演练及应急演练3次以上,有方案和图像资料。工作人员熟知操作要领。

  14、师生员工健康台账

  建立健康台账(至少近14天),信息完整,责任具体到人,有关人员熟知报送途径、流程。

  15、排查重点人员

  建立重点人员筛选“一人一档”制作健康监测名册;境外人员不返校,省外和“六类”人员做检测;市外学生重点排查。

  16、设置洗手设置和充足的物资

  洗手间要卫生到位,配备肥皂、洗手液和擦手纸;要有必要的测温物资、消杀等防疫物资。

  17、清洁消毒

  做好消毒记录,相关人员进行操作演示,消毒剂选用、作业时间、操作要领、个人防护等科学、规范。

  18、应急隔离空间设置

  1)在大门口通风便于转运处设置临时留观点,半径不少于两米,配备应急物资;

  2)室内设置一留观教室准备应急物资:医用外科口罩、体温计、酒精棉球等。

  19、体温检测点测温

  设置测温点,明确各环节负责人,工作要求、操作要领,工作人员现场熟知常规操作和应急处置。做好师生测温登记。

  20、外来人员实名登记备案

  设置接待区,明确接访流程。五个一律: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2、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出校;3、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需进入校园的,应严格履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手续;4、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5、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21、安全教育与管理

  1)保安持械上岗,严控外来人员;

  2)监控全覆盖;

  3)消防设施按时保养,各种标识无损坏;消防通道畅通无杂物;电线无裸露和乱拉乱扯现象;

  4)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踩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

  5)租赁场所房屋质量达标;

  6)有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喝大桶水的要有批次监测报告。

  注:1、任意一项核验结果为“否”,即核验不合格。发现的问题请做写实性记录并现场反馈。

  2、督查人员督查结束后要提出明确的督查核验意见。核验不合格的,须在2日内完成整改;2日后,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日前,市教育局就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强人员排查处置。要重点全面排查7月6日以来南京返锡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学生以及其他关联人员。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人员不得进入培训机构。有南京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如无法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立即向社区报备,按照社区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暂不进入培训机构。如师生员工的共同生活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因南京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交集等情况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师生员工暂不进入培训机构。

  二要严格防疫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人员管控、个人防护、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制度和测温登记等措施。师生员工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主动接种疫苗。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改;如要恢复培训业务,必须经过申请、相关部门现场严格审查等程序。

  三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从即日起,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要恢复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报疫情防控情况;还要在“无锡市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信息平台”每日登录、上报防疫情况,确保相关人员信息应报尽报,相关数据正确。

  目前,我国南京等地相继出现聚集性疫情,变异毒株传播性极强,防疫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关停我县县域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恢复时间根据县疫情指挥部要求另行通知。

  二、线下教学停课期间,培训机构应加强教学场所的封闭管理,进行全方位消杀处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关停期间,各培训机构要做好教职员工的日常身体健康监测工作,尤其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外籍教师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为下一步复课做好准备,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开课。

  四、各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家长沟通,做好政策解释、疫情防护、维稳等相关善后工作,确保稳定。

  五、各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凡未按要求关停,要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据报道,X月X日起,北京市中学学生不到校,学生期末工作全部在线上完成,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暂停。国内一些疫情相对严重地区也都有类似规定。

  显然,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包括教育系统的各地各部门已经行动起来了。相比较而言,教育系统的防控压力甚大,由于各地寒假时间已经陆续开启,要最大程度提升学生的防控意识,特别是确保孩子过一个安全的寒假,实属不易。

  以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为例,不少地方已经要求暂停,但是培训机构会否落实?如果跟监管部门“捉迷藏”怎么办?如果培训机构执意开展线下培训,必然带来人员聚集,一旦出现聚集性疫情,后果不堪设想。故此,有关部门下发通知,寒假期间所有培训和活动也一律暂停,是有道理的,也是必须执行的。但是,一些培训机构不愿乖乖配合。据报道,某知名培训机构上海学校发布的《寒假疫情防控致家长的一封信》称,学校会根据学员人数错峰错时安排场次和班级人数,学校将实施“封闭式”管理,除学员和校区老师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区。此前,另有培训机构称,1月23日的线下课程继续,上课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一人一座,家长不进校区。还有一个案例是,22日,上海市徐汇区的家长关女士发信息询问孩子就读的培训机构老师,第二天是否仍照常上线下课程,老师回答说,“明天照常上课的”。

  该如何对待这些“顶风”之举?对那些阳奉阴违、拿禁令不当回事的的培训机构需依法依规处理。毕竟,疫情防控是大事,不能麻痹,如果培训机构在利益驱动下无视有关规定,坑的是孩子,也是自身,影响的是防疫大局。

  基于以往教训,规束校外培训机构不能停留于发通知,有关部门应主动走出办公室,通过暗访等手段真正查看培训机构有无遵守相关规定。同时,家长也需要自觉配合,别贪图一时之“利”而无视孩子的安全。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家长比较顾全大局,比如有家长之前就安排了女儿寒假期间的培训课程,由在收到学校的相关通知后,便迅速与机构协商,将为女儿报的书法班和小提琴班课程退掉了。退还是不退,应该由家长和培训机构协商。而根据去年上半年的经验,也可由线下转为线上。有的培训机构发布通知,称将部分线下课转为线上课,并暂时取消家长旁听。

  更应该看到,确保孩子过一个安全的寒假,不只是叫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活动那么简单。1月11日下午,教育部召开学校疫情防控专家咨询视频会议,邀请多位专家参加咨询。专家们认为,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引导他们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增强抵抗疾病能力,寒假居家保持良好生活作息及饮食习惯,注意保暖避寒、科学运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寒假期间不跨省旅游。诸如此类的建议,无论学校还是家长都应该听得进、落实好。

  其实,无论高校还是中小学校乃至幼儿园,只要做好分内事,严格落实守土尽责等要求,便能减少相应的风险。而作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更需从孩子的根本利益、最大利益出发,尽力克服困难,涵养孩子的健康素养,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让孩子安安稳稳地享受寒假生活。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这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想责任不虚置,则需每个人都要做好本职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强化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我们才能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国内一些地方前段时间连续发生聚集性疫情,但我省形势总体平稳,因而没有中止校外培训机构办班。虽然目前国内已实现中高风险地区动态清零,但疫情并没有远去,在初春也容易出现反弹。培训机构大多处于密闭空间,一旦出现燃点,可能导致群体性传播。因此,必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场所防控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各培训机构都应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以及日常清洁、消毒等防疫规定。在近期国内疫情一度呈多点散发之时,我省对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相对封闭管理。虽然各地疫情已得到有效遏制,但目前仍然应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尤其是禁止体温异常及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进入。这里涉及是否允许送外卖的问题,从风险防范角度应加以注意。但考虑到培训机构人员就餐等现实情况,允许外卖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进入楼宇,在培训机构门外特定区域设立外卖存放点,合理兼顾配套服务需求。

  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教员、学员健康监测制度,实行“一人一档”台账管理。吸取有的地方暴发疫情源于培训讲师、且出现超级传播事件的教训,必须严格重点人群防范。凡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员、学员,都应切实执行健康管理措施。同时,继续控制线下培训规模,避免人员过度聚集。如确需举办50人以上讲座、研学、展示等活动的,必须制定防疫方案,夯实健康排查、实名登记、个人防护等措施,通过细化实化各环节防控,尽可能减少风险隐患。

  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必须全面落实属地、部门、机构、个人“四方责任”。每个培训机构都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施,规范设置临时隔离区。疫情防控还有赖于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无论教员和学员,都应养成一米线、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从细节入手筑起防疫屏障。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本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洛阳市教育局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机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1、制定本措施及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依法管理和责任人分层管理。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组长:张利昌

  成员:张璐、温璐瑶、魏豫璆、刘婷婷

  成立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组成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体教师要按照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切实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确保我校防控工作准确无误的实施。学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亲自负责,靠前指挥,直接组织、研究和部署防控工作,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控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每位教师、每个小组负责人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都知晓相应的防控措施,熟悉相应的防控工作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张利昌

  职责: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情况;指导应急工作,制止事态扩大;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及时上报,做好各部门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工作。

  物资保障:组织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指导物资采购。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提供全校应急医药用品和物资储备等技术指南。

  防控消杀:指导做好室内外的消毒和记录工作。落实好师生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做好隔离室的安排处置。协调、指导实施强制隔离、观察等现场控制措施。督促检查班级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检查指导各班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防治工作任务。

  秩序维护: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负责现场安抚。落实好每节课前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健康检查。摸排统计各班防控相关数据,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宣传教育:收集和整理新冠肺炎防治信息,制作相关简报,指导教师做好防控工作。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传授。加强对全体家长的宣传教育,了解防控知识、学校规定等,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加强指导,做好学校全面卫生工作。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①对如何“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具体部署。要求各教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强化管理,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②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家长沟通工作,对预防传染病进行集中辅导,形成家校预防合力。

  ③学校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尤其是预防传染病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④加强卫生监督,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各种隐患。

  ⑤进一步加强内部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公共物品和设施的日常消毒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室内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

  ⑥严格做好晨检工作。

  2、应急准备

  ①领导小组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及时加以整改,保证人员、设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应急所需。加强每天晚上和节假日应急值班力量,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②校长室实行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指导学校应急工作。

  ③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按上级要求设置隔离室,并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设备等。

  ④切实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学校建立校园卫生管理制度,按区域、按处室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对教室内部、专用教室要做到全天候整洁通风。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公共场所要做到一天两消毒。每天中午12:00对教室、办公室、公开场所、专用教室卫生状况和教室通风状况进行专项检查。保证让师生在干净、清洁、卫生的环境当中生活和学习。

  3、应急处理

  机构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应该立即报告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教育部门,并协助疾控部门采取相应的。疫情处置。各班要始终坚持执行全校统一的预防传染病的“零报告”制度,并做到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告。校长在规定时间内专职行使上报工作,并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瞒报、虚报。教师每天的防控工作必须在下班前向校长室汇报,并附相关记录资料。

  1、自开学第一天起,严格晨检工作,要落实晨午检,对班上学生进行仔细询问,对出现传染病症状的学生予以记载,并即时隔离,并通知家长立即要求其到医院进一步就诊。并在第一时间为教室开窗通风。任科教师对任教班级学生要时刻关注其身体状况,发现可疑病例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检测。

  2、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发热症状的,立即到医院检查治疗并通知班主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传染病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学校应在最短时间内以电话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3、切实加强停课复课管理。对于患传染病学生,必须在规定隔离期满后,凭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方可复课。根据疫情如需对学校部分区域隔离、封闭或集体放假,由上级权威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进行实施。

  4、一旦发现集聚性病例,学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5、一旦出现疑似病例,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及时请求卫生部门对感染人员进行治疗,采取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

  6、传染病突发应急处理工作中,我们将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本次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在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学校做好卫生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校长室请假。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七)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近期,受北京疫情影响,特别是境外确诊人数仍呈爆发性增长,国内疫情仍存在反弹的风险,“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仍然很大。因此,大荔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将常态化持续进行,同时,X月XX日起复工复课后,大荔县境内部分无资质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和教学辅导工作,严重扰乱了县域培训机构市场的正常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X月XX日起,大荔县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进行检查,同时对违规违法开展培训的机构进行集中治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要求各证照齐全的“白名单”合法培训机构要注重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同时规范办学行为,检查过程中将重点治理“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幼小衔接”“小初衔接”等违规培训行为。同时整顿虚假违法招生广告(简章)、乱收费行为、不按要求公示各种信息、乱挂牌等现象,同时严厉查处培训机构招收义务教育段学生开展全日制教育教学。

  二、凡是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违规违法开展培训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停止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行为,并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三、对违规开展文化及艺术、“幼小衔接”等培训的托管机构、幼儿机构进行依法取缔。

  四、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各机构存在的防疫工作常态化管理漏洞、消防安全隐患、安保安全隐患及食品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要求立即停办整改。

  五、对公告以后仍然无证办学的机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处罚,并列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对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孩子课外负担。同时,欢迎各位家长对非法校外机构、公办在职教师参与补课等行为进行举报,共同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环境。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第一版)》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成人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全面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目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明确各自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提倡运用网络通讯软件、教学平台开展员工教研和学生线上教学,鼓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网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人员应居家进行,不得集中办公。网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二、线下培训复课前准备工作

  5、开展师生员工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做好三类人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不返宿。

  6、做好复课前返校人员疫情筛查。详细统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疫情筛查情况,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一名师生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7、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日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行存储。

  8、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9、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员工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工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10、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方可复课。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三、线下培训复课后工作要求

  1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

  1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行同一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规定。落实“消杀记录制度”,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大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13、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进行防控,严控人员出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构,确需进入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测后进入。

  1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

  1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每天按规定监测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复课。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方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四、落实培训机构联防联控责任

  16、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文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人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17、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生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咳嗽学生,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18、加大违规机构处罚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自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而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力、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入黑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至吊销证照处罚。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国家人防办烟台培训中心的职能作用,根据烟台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烟台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举办指南》、《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举办展览活动的通知》,结合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根据烟台培训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严格实行疫情防控责任制

  每一期培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明确专人负责。因参会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培训中心特成立专班负责,由主管局分管主任挂帅,烟台培训中心主要领导作为专班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常态化检查、巡逻,全面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举办方及承办方的主体责任,统一调度应急处置所需人员、物资、场所,研究解决疫情处置中的突发问题,做好人员带离、转诊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培训期间疫情防控规范

  1、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擦拭消毒,消毒后进行封闭管理。

  2、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用前后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3、会场门口放置免洗手消毒液或医用酒精。

  4、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

  5、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证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和下水道畅通。

  6、所有会议人员在进入烟台培训中心门卫处,需提交健康码,持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置,总服务台做好人员实名登记,便于必要时开展追踪检测。

  7、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会: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治疗期间及确诊后3个月内的;疑似病例及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未痊愈者,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近21天有国内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的。

  8、所有参会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保持科学距离。

  9、参会人员如有条件的,宜提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并随身携带相关证明。

  10、合理安排就餐,提高就餐人员分散度,保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入口处放置消毒酒精和洗手提示牌,保持餐厅通风,合理使用空调。

  11、加强餐厅和食品加工制作区环境清洁消毒,严格餐饮器具消毒,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12、做好客房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方式进行客房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定时进行常规清洁消毒。

  13、做好交通工具的防护管理。

  14、预留两间客房,作为临时处置点,对突发性发热人员进行临时隔离、转诊。

  一、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需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核酸)

  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及时采取管控措施,要求全市17家民办学校及72家校外非学历培训机构扛起“责任”旗,坚决打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保卫战。

  1、定责明责:强领导、早部署

  X月X日,教育体育局成立腾冲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防控工作策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事项。同日,发布网上通知,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即刻停止一切集中教学和线下培训活动。

  2、细责强责:发文件、硬要求

  X月XX日,教育体育局下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暂停开展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一律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在不聚集的.前提下,对学生和家长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以避免在学生和家长中出现不清、不满、不畏情绪。明确提出,对不服从管理、一意孤行的培训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纪追究责任。

  3、守责尽责:全面查、久防控

  X月XX日,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训,并按照要求以打电话、贴公告和群信息等方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停训通知,同时做出认真细致的解释。经领导小组走访调查,所有机构培训活动均已停止,没有出现私自开展培训的行为。X月XX日,要求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成立疫情防控联络小组,及时完成上传下达等工作,并配合局领导小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的近期到湖北返腾师生情况排查,第一时间上报排查情况。X月XX日,下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清退费用的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在不集中的前提下,无条件、全额清退已收费用,对不按要求退费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20XX年X月X日,青岛市教育局根据山东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要严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涉及与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

  二、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中“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 2 月 9 日 24 时前复工”的要求,切实保障培训机构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做好培训计划调整。

  培训机构线下课程培训延迟至疫情结束后实施或开发线上同步教学课程,同时做好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退费等事宜。

  四、强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防疫要求,全面摸排教职工状况,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细化防控措施,抓好责任落实。

  五、压实监管责任。

  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强化督导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疫情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快速果断处置培训机构出现的疫情。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近期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各区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有关要求,在未接到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通知之前,暂停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各区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网格化”排查和联合督查巡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是对机构所有教职员工逐人摸排,掌握春节假期行程,登记备案;二是对与疫区或确诊病人接触过的疑似人员要加强管控,并及时向机构所在街道、卫健、疾控、教育部门报告;三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防控设备和防控手段,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四是妥善调整培训计划,并做好家长、学员解释工作,取得理解、配合与支持。2月2日前,各区要对辖区内“有证有照”机构进行一次全员自查排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有重点、有批次地持续开展压茬式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要严格执行“日零报告”制度,每日16点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零报告表》,如出现紧急情况,随时一事一报;要按照省建立健全四级联动机制的要求,明确本级和各机构的安全防疫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顶风违规的机构,一经查实,要采取综合执法,从严从速进行查处。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阿坝州教育局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抓好全州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防控。

  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早于2月17日前开学,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调整开学时间后,涉及到教学计划的实施,可统筹调整双休、暑假时间,合理安排教育教学任务。疫情响应未解除前,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开展现场教育教学和实践培训等各类活动,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二是进一步细化预案。

  明确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坚持分层分级分类分散加强防范,强化因地因校综合施策,进一步细化优化防控预案,做到“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确保工作预案有针对性、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摸清实情。

  明确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精准了解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XX〕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日前,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正式发布《关于做好教育培训机构有序开展线下培训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

  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申请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6月2日起,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申请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通知原文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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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开班通知(通用30篇)

  南湖区、秀洲区总工会,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联合会),市属基层工会:

  根据嘉总工发[20xx]8号文件通知,对确定开设的技能鉴定工种项目、企事业定制培训及其他相关热点培训项目,经各级工会上报,根据报名情况,我们将逐步分批开班。现将有关具体开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鉴于培训项目众多,决定第一批开设计算机操作员、互联网+等12个培训项目。第二批其他项目开班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工会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和上报工作,汇总格式请严格按照电子附件(培训人员报名汇总表)填报。于6月10日前上报,其中西式面点师、维修电工两个项目的培训名单于6月6日前上报。

  2、各级工会确定一个此项培训工作的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上报,以方便督促和反馈员工学习出勤情况,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对于同一培训项目报名人数(超50人)较多的,由于场地人数限制并兼顾培训效果,将开设多个班级。原则上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超50人培训的,为不影响企业运行,将分散开班。具体分班将根据企业要求和培训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在开班前提前通知各相关工会联系人。

  4、请相关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和认真负责,开班后将进行考勤,由各级工会和学校共同督促学习,确保培训取得效果。

  xx市总工会办公室

  xx年x月x日

  各税务分局,县局机关各有关业务股室:

  按照市局科室工作要求和我县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县局决定于x月、xx日和x月份税法咨询日,举办3期税收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流转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发票管理办法》、网上办税一体化和总局税务信息采集系统的操作应用等。

  二、参训对象

  第一期业务培训班:税务分局和税务分局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办税人员、本分局管理企业的税务人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税源管理一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政策法规股所有人员;稽查局相关业务人员。

  第二期业务培训班:城关税务分局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办税人员、本分局管理企业的税务人员。

  第三期业务培训班:税源管理二股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办税人员,本股所有人员。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业务培训班:x月xx日下午13︰30-17︰30。

  第二期业务培训班:x月xx日下午13︰30-17︰30。

  第三期业务培训班:x月份税法咨询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

  第一、二期业务培训班:霍邱党校大礼堂。地址:霍邱城关光明大道党校院内。

  第三期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到会,服从管理,认真听讲,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中途退场。

  (二)各分局要提前通知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参训时间、地点和要求,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于x月xx日前将参训企业的名单传递至纳税服务股。

  (三)各分局应确定一名人员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协助纳税服务股负责参训企业人员的签到工作。

  (四)各参训人员应于开班当日下午13时前到培训地点报到,13:30准时上课,所有参训税务人员一律着税务春秋制服。

  201x年x月x日

  局机关各科室,各公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经前期筹备,江山市卫生计生系统首届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X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9:00。

  二、报到地点

  江山市卫生计生局九楼会议室。

  三、开班安排

  开班典礼定于X年9月6日9:00-10:30,授课时间为X年9月份,每周三天,原则上安排每周三、周四、周五全天及部份晚上和周末。

  四、其他事项

  1、请学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开班典礼。本培训班严格按照培训课程表安排进行授课,原则上不得请假。

  2、学员需按照《关于重申规范工作着装和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要求严肃纪律,规范着装。

  3、倡导绿色出行,确需开车的做到有序停放。

  4、联系人:局人事科教科伊勇波  。

  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X年8月31日

  各乡镇中心学区、县直各学校:

  按先期市、县暑期教师培训计划安排,学员遴选和信息上传工作已经完成,几项培训近期即将开班,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安排相关教师按时参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亳州市美术骨干教师培训班

  1、培训时间:8月20日——23日

  2、交食宿费500元,自带洗漱用品;

  3、8月20日早晨6:00在教育局门前统一乘车

  4、领队:刁子胜(X8)组长:韩晗,副组长谷佳倩

  二、亳州市体育骨干教师培训班

  1、培训时间:8月24日——27日

  2、交食宿费500元,自带洗漱用品;

  3、8月24日早晨6:00在教育局门前统一乘车

  4、领队:刁子胜()组长:李斌,副组长李霄

  三、利辛县心理辅导教师培训班

  1、培训时间:8月20日——24日

  2、培训地点:利辛中学多媒体教室

  3、培训费、生活费教师进修学校统一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回单位报销

  4、8月20日早晨7:30——8:00报到,8:10开班典礼

  5、负责人:刘超(1)

  四、利辛县期间第三期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

  1、培训时间:8月20日——24日

  2、培训地点:利辛中学教学楼

  3、培训费、生活费教师进修学校统一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回单位报销

  4、8月20日早晨7:30——8:00报到,8:10开班典礼

  5、负责人:程亚东()

  教育局人事股

  X年8月17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校园新闻管理,规范新闻发文程序,提高新闻采写质量,经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高校校园新闻写作

  主讲人:蔡彬(安徽教育网新闻主编)

  (二)“高校网站群管理平台”后台的操作

  主讲人:刘玉艳

  二、培训对象

  各部门、各单位教师新闻信息员及相关党总支宣传委员,宣传部所有工作人员及所属新闻中心、校报记者。

  三、培训时间

  X年3月16日下午2:30

  四、培训地点

  行政南二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业务培训事关今后新闻发文程序与规范,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选派人员参加,对因未参加培训而影响今后新闻发表的,责任自负。

  (二)参加培训的人员自带纸笔,提前进入会场,并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X年3月11日

  校内各单位:

  新进教职工是学校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兰大、适应兰大、融入兰大、建设兰大,同时提升其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在总结往年培训的有益经验、全面了解新进教职工对培训的要求和需求的基础上,学校决定以“明确目标、规范管理、优化课程、分类发展”为指导思想,举办20xx-20xx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20xx年9月后进校的教职工;上期岗前培训未结业学员;此前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分为思想政治模块、人事模块、教学模块、科研模块、行政管理模块、实践模块、入职仪式。根据人员的类别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三、培训时间:20xx年4月下旬—5月下旬。

  四、本次岗前培训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参训人员请假次数超过培训课程数1/3者将不予结业。培训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讲座的,需报请所在中层党组织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向人事处师资科办理请假手续。

  五、岗前培训结束时,参训人员需提交一篇手写培训学习体会,并经所在中层党组织书记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党委宣传部。学校将根据培训考勤和学习体会确定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培训不合格人员需参加下一期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班。

  六、培训具体安排、分组情况将另行通知。

  七、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要组织好报名,确保参加培训的教师能够按时参加培训。请下载并填写《xx大学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报名表》于4月11日前发送至。联系电话:。

  附件:xx大学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报名表

  为不断提升系统管理水平,培养优秀管理人才,进一步提高公司XX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司将于X月X日起举办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X月X日-X月X日, X月X日17:30前报到;本次培训由承办。培训地点为(北京市XX区路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本次培训参培人员为公司系统有关人员。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参加本次培训,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学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主要培训课程

  本次培训将采取外聘教师与内部培训师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详细课程安排见培训手册(学员报到时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准时参加,并做好参培学员培训期间的工作安排,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请参培学员做好参培准备和工作安排,自备笔记本电脑、运动服与运动鞋。培训期间将采取封闭式管理,一律不得请假。

  (三)请各部门于X月X日前,将参培人员名单报公司XX部,联系人:,电话:。

  XX年XX月XX日

  **学院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四进四信”活动深入开展,深入落实《**大学素质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德智体美四育融合,学院决定举办第一期**大学物理科学学院学生干部培训班。

  本次培训将安排理论授课、主题研讨、参观实践、素质拓展、学生活动主题立项等内容,以期通过培训的实施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不同年级学生活动的沟通交流,提高学院团学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现通知如下:

  本次培训班时间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培训内容详见培训手册,培训名单见附表。开班仪式暨第一次课程定于3月23日(周三)晚上7:00在三教举行,请以下同学参加,若不能参加本次开班仪式课程或培训,请本人持书面请假说明于3月23日上午11:30前,交至院团委(**109)并说明情况。

  联系人:

  电话:。

  **学院团委

  20xx年3月22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港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X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员工培训计划》的要求,为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所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经研究,定于4月17-20日分两期举办相关人员综合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

  二、参加人员

  全市国土资源所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三、时间与地点

  培训分两期举办,每期一天半。第一期4月17日下午13:30前办理报到手续,14:00开始培训;第二期4月19日上午8:30前办理报到手续,9:00开始培训。地点均在X市委党校北校区8号楼报告厅。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安排参训人员,确保培训对象全员参加培训。国土所人员的65%参加第一期培训,35%参加第二期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参加第二期培训。

  2、请各单位每期确定一名组长协助市局做好培训相关工作。

  3、住宿费用自理。

  4、请各单位将报名表于4月14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局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张俊 联系电话:.

  X市国土资源局

  X年4月8日

  各学院:

  为帮助新进校辅导员尽快熟悉工作岗位基本要求,增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适应性,经研究,决定举办20xx年新入职辅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xx年新入职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三、培训地点

  图书馆第四报告厅

  四、培训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此次培训工作,积极为每位参训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以保证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全体参会人员要按照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培训活动,遵守培训纪律,要求做到有记录,有心得,学习结束有总结。

  3、本培训班将实行考勤和考核。培训结束后,参加学习人员需在9月30日前上交一份结合本人学习心得体会的辅导员工作设想到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xx年9月7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x1〕23号)和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卫办科教发〔x2〕151号),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含中医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全科医学师资培训,规范全科医学培训基地建设。xx大学医学部全科医学学系、xx大学第一医院定于x5年1x月15-1x日联合在xx省xx市举办《第六届全国全科医学师资骨干精品培训班》。

  全国全科医学师资骨干精品培训班已经连续举办五届,在成功举办前几届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汲取各个方面需求,通过介绍全科医学及全科培训制度概况,展示和北大医学部全科带教老师培养方案及相关培训课程,帮助国内学员引进和调整现有教学方法,探讨如何将经验引用转化到国内具体工作实践当中,提高我国社区全科医生临床带教管理水平,以贴近现实、学而可用、深入浅出的培训内容,为全国各地全科医生及卫生管理者搭建学术交流平台。

  此次培训班应各地培训实际需求,增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通过借鉴各地规培基地先进的全科医师规培经验、不同培训模式下的全科住院医师临床思维能力培养、全科与专科带教差异的区别等内容,引导和树立正确的全科思维,为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付出更多的努力!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x5年1x月15-1x日15日全天报到,1x日撤离。

  培训地点:xx省xx市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xx大学医学部全科医学学系

  xx大学第一医院

  中西大区医学教育局

  伯明翰大学

  承办单位: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社

  医学院

  支持单位:投资有限公司

  三、培训对象:

  1、全国各省、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2、二三级医疗机构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教育处或科教处负责人、全科医学科、家庭医学科、老年病房科负责人及医师;

  3、全国各地的高等医学院校管理层、本科生阶段、研究生阶段全科医学带教师资及骨干;

  4、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实践基地负责人及培训师资骨干;

  5、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等相关机构负责人。

  四、费用

  培训费:1x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会议期间餐费)

  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备注:xx省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师资培训班学员,报名请联系医学院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

  五、学分

  学习期满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项目:x5-1x--xx2(国))

  备注:因学分实名制,请报名学员务必详细填写报名表上个人信息进行报名,便于培训结束后学分录入。如没详细填写个人信息的学员,将无法获得学分,后果将自行承担。

  六、报名方式

  xx省以外报名联系方式:

  电话:x1x-x311x2x2、x312x5

  传真:x1x-x311x33x

  电子信箱:

  联系人:x手机:

  地址:xx市xx区x街x号xx大厦x座

  xx省学员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x手机:1xx4x2x2

  电子信箱:

  地址:xx省xx市,医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新闻宣传水平。党办(宣传)将于3月1日举办“新闻宣传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课内容与老师:

  1.《摄影基础知识》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新华社签约摄影师、中国民俗摄影协会会员、中国三峡图片网摄影总编、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坝区大队夏林警官主讲

  2.《新闻写作基础》夷陵医院党办副主任黄祖明副主任药师主讲

  二、授课时间:20xx年3月1日(星期三)14:30。

  三、授课地点:

  夷陵医院门诊九楼学术报告厅。

  四、授课对象:

  全院摄影或新闻写作爱好者,要求各科室通讯员必须参加。

  五、相关事项:

  上课时请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保持会场安静。

  党办、科教科

  20xx年2月27日

  各有关组织: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2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更快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信用人才的培养工作,我公司计划于2月举办一期信用人才培训班。

  培训目的

  1.为企业设立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配备信用管理人员;

  2.建立一支全新的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

  培训对象

  1.企业管理人员、财务及销售人员;

  2.有意从事信用服务工作的人员;

  3.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4.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

  1.信用管理概论;

  2.信用管理政策文件解读;

  3.信用体系的建设;

  4.信用管理的应用;

  5.信用管理知识串讲;

  6.信用管理考试。

  证书颁发

  证书分为两种:信用管理证书、信用评估证书。

  证书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该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可在上岗、从业、晋升、考核时,作为重要参考凭证。

  培训时间

  20xx年2月1号-2号

  培训地点

  x集团6楼会议室(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竹园路2号)

  报名热线:

  培训费用

  中级培训费2600元/人 (含证书费、书费、培训费) ;

  高级培训费3600元/人 (含证书费、书费、培训费) ;

  午餐:15元/位

  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系统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完善基层信息收集上报机制,把控信息报送时效,拓宽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道旅游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新成绩,展现苏州旅游形象,拟定于七月下旬举办“20xx年苏州市旅游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培训班开班通知)

  充分认识加强旅游信息报送及新闻宣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加强旅游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全市旅游信息宣传工作的专业度和有效性。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7月28日下午1:30报到,2:00开课;29日上午培训,下午信息员采风活动;

  地点:苏州科技城源宿酒店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武夷山路77号。

  三、参加对象

  1.市旅游局各处室(事业单位)信息宣传员;

  2.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宣传员;

  3.全市各级旅游度假区信息宣传员;

  4.部分重点旅游企业和旅游乡镇信息宣传员(具体名单附后)。

  四、培训内容

  培训班拟安排“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及优秀政务信息案例赏析”“信息文体写作技巧”等专题,邀请市委市政府信息处专家、相关行业专家做专题报告。授课老师和学员座谈,现场答疑解惑,交流经验。开展信息宣传好稿评选和互选活动,以评比推动信息员取长补短、提高实际采写能力。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选调人员参加培训。报名请登录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报名表,培训当天递交报名表,报名截止7月22日;

  2.市区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有特殊要求请联系主办单位:

  3.请参训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不得无故缺席;

  4.培训费用由财政补贴。

  六、联系方式

  苏州市旅游局

  20xx年7月18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企业家年度培训计划,山东省经信委确定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举办投融资与资本运营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邀请招商银行总行交易银行部供应链金融首席专家赵栩讲授“供应链金融”。

  2.邀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部区域主任何凌浩讲授“资本市场产品与选择”。

  3.邀请中国农业大学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研究员、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经济师喻猛国讲授“经济周期与企业投资中的风险管理”。

  4.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赵息讲授“并购与企业财务”。

  5.邀请东兴证券企业融资部总经理刘宸宇讲授“中国债券市场与债券融资实务”。

  二、参加人员

  重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7月18日-21日,共四天,18日上午报到。

  培训地点:东营宾馆(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80号)。

  联系电话:

  四、有关事项

  我区仅有3个名额,请有意向参加培训班的企业于7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经济发展局邮箱。

  按时报名学员统一免费安排食宿。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宜昌市第xx届青少年科技节的通知》(宜市科协普字〔20xx〕2号)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科技辅导员进行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市科技辅导员队伍凝聚力和活力,组织参训人员系统学习本届科技节各项竞赛项目、竞赛规则及程序要求等,熟悉青少年科技节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提升组织指导竞赛能力,确保第xx届青少年科技节顺利开展。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5月19日

  培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需要住宿的县市参训人员于5月18日下午5点前报到,城区参训人员于5月19日上午8:20前直接在会场报到。

  (二)培训地点:夷陵饭店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一)各县市区科协分管副主席,各县市区青少年科技节活动具体负责人(科协、科技馆或教育部门的具体负责人)。

  (二)各中小学校分管领导、科技教师、科技辅导员。

  四、培训内容

  (一)青少年科技节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二)第xx届青少年科技节竞赛类、评审类项目竞赛规则及其它注意事项。

  五、培训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落实参训人员,于5月16日前将回执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或直接发送至QQ。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所属学校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会回执,其余县市区由各县市区科协整理汇总后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

  联系人:汪诗艳,6453504,,

  徐  伟,6453504,

  为帮助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专业理论水平和临床思维能力,准确把握最新评审政策与要求,规范职称申报材料,特举办x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高级培训班,培训合格学员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伍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级及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x年申报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人员)。

  二、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面授多媒体教学的形式。公共课按批次和专业设置大班,集中讲授;专业课按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分开授课。

  三、培训内容

  (一)公共课内容

  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最新政策,专业理论笔试题型及人机对话考试操作系统,面试流程与技巧。

  (二)专业课内容

  1.按不同专业讲授专业理论、实践技能考试题型与范例;

  2.有针对性地解析各专业重难点知识;

  3.各专业新知识、新进展;

  4.各专业疑难病例诊断治疗及案例分析,解题思路与应试技巧探讨。

  四、培训专业与时间、地点安排

  此次培训共开设3x个专业,自x月1x日起开始按专业分期分批举办,每期培训班为期4天,各专业培训班具体开班时间、培训地点及其乘车路线分别见附件1、2.

  五、培训费用

  x元/人(含培训资料、光碟、3日中餐)。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式

  学员可登录卫生计生人才网报名并完成网银缴费,或直接到培训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凡5月31日前报名缴费的学员可优先安排座位。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现将201x年12月英语四级培训班上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词汇、听力、阅读、翻译、写作、综合。

  二、开课时间:

  9月23日(20:00—23:00),9月25日(10:30—13:30)

  开始,按照课程表进行授课。

  三、培训教师:

  大学教授。

  四、联系电话:

  

  五、上课教室:

  2号教学楼2111室(周五),2213室(周日)

  某某单位:

  时间:

  各位豫达的新老学员:

  大家好!

  新乡市豫达职业培训学校新一期心理咨询师培训已经开始上课了,请大家做好听课准备,同时豫达往期学员均可参加复训,也十分欢迎有意报名者前来试听,参加学习,我们共同成长、提高!

  上课时间:

  20xx.2.24下午—2.25全天(周五下午和周六全天,下午2:30开始,上午8:30开始)

  上课地点:

  新乡学院A—11号楼0413教室

  授课内容:

  社会心理学(修订版教材)

  授课老师:

  郑佩洋老师

  地址:

  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新乡学院

  公交路线:

  乘7、38、61、62、126、146路公交车至新乡学院下车

  如果您正在准备给自己的心灵充电,如果您正想充实自己的生活和生命,如果您打算学习心理咨询师,请赶快报名,加入本次的培训学习班!本次开班为大家参加20xx年5月份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鉴定考试提供最充分和最优势的学习机会!

  某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集中采购机构:

  为做好x年地方政府采购工作,提高地方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x4年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与国库司决定举办地方政府采购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二)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

  (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采购管理;

  (四)x年全国信息统计编报讲解及答疑;

  (五)地方信息统计系统操作介绍。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各1人,集中采购机构的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各1人。

  三、培训时间

  x年1月2x日至2x日,1月2x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xx镇江财政干部培训中心(xx省镇江市竹林路号碧榆园)。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由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按标准统一核拨。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务必于x年1月21日前将填好的报名回执(见附件)报送财政部国库司,同时将到达南京的航班或镇江的车次提前传真至镇江财政干部培训中心,以便接站。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系统培训处董云,联系电话:x1x-x3x23;

  2.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电话:x1x-x23(兼传真);

  3.xx镇江财政干部培训中心,联系电话:xx11-x443-xx3x,x443(传真)。

  附件:报名回执 点击下载

  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

  x4年12月1x日

  全疆各中小学、天文小组:

  为进一步提高新疆天文科技辅导员的能力,新疆天文学会、新疆天文台、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北京天文馆、中国天文学会普及委员会将于5月7-9日联合举办20xx年新疆天文科技辅导员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20xx年5月7-9日。

  二、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银都度假村

  三、培训内容:天文前沿知识、如何在中小学中开展天文教育工作、如何指导学生进行天文课题研究、如何指导参加全国天文奥赛的学生、天文望远镜操作技能培训、天文观测培训等。详细日程,请见二号通知。

  四、培训对象和人数:全疆各中小学的天文科技辅导员,总人数将控制在100人以内。

  五、培训费用:800元,包括食宿费、交通费、保险费、资料费、场地租赁费、培训费等。

  六、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4月20日前,请将参加人员的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到,邮件标题请用“20xx年新疆天文科技辅导员培训班报名”。

  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宋华刚

  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年)》精神,进一步深入落实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更新班主任的思想观念和教育观念,提高中小学德育创新和班级管理水平,提升中小学班主任专业素养,引领班主任专业成长,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班主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高素质的德育管理、班级管理队伍。全面提升我区德育工作水平。经大足区教委研究决定,将在3月23日至26日组织参加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举办的“全国中小学(含中职)德育创新与班主任专业成长研修班”培训, 现将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含中职)德育创新与班主任专业成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派遣相关人员参加,按时报送报名回执表。

  联系人:谭

  电 话:

  邮 箱:

  各级医院:

  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与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编码是病案首页信息的核心部分,编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医院评审、临床路径、肿瘤登记、传染病报告、临床重点学科申报、医保管理及诊断相关分组DRGs应用等数据质量。ICD-10和ICD-9-CM-3的应用及编码员的技能要求在医院评审标准中作为核心条款,突显国际疾病分类与手术操作分类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性。为正确理解和应用国际疾病分类及手术操作分类,掌握正确的编码方法,提高编码人员专业水平和编码准确性,我会拟定于20xx年5月22-31日在广州举办“疾病与手术分类培训班及技能水平考试”,邀请具有丰富实践和授课经验的国内知名专家授课。培训班结束后将由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来穗举行“国际疾病分类”编码技能水平考试。欢迎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xx年5月22-31日,其中:

  1.报到时间:5月22日下午14:30-19:00 ;

  广州市学员5月23日上午7:30-9:00;

  2.上课时间:5月23-31日;

  3.技能水平考试时间:6月1日上午(考试的学员请在报到时提交1张1寸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

  二、培训地点

  广州市金城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北路168号 ;地铁1号线东山口F出口)。

  三、主要内容

  1.国际疾病分类基础知识、编码原则、编码方法、各章节重点编码操作及疑难编码分析,(以人民卫生出版社20xx年出版的世界卫生组织ICD-10第二版为教材);

  2.手术操作分类基础知识、编码原则、编码方法、各章节重点编码操作及疑难编码分析(以卫生部规定使用的人民军医出版社20xx年出版的ICD-9-CM-3最新版本为教材);

  3.如何优化ICD-10编码库的应用;

  4.广东省版ICD-9-CM-3编码库应用问题与对策;

  5.医院评审与国际疾病分类;

  6.DRGs分组与主要诊断选择;

  7.医疗费用支付与国际疾病分类;

  8.临床重点学科申报与首页填写;

  9.病案信息检索及统计方法。

  四、参加对象

  全国各地医疗单位的疾病分类编码人员、统计人员、病案管理人员、医疗质控人员、临床医师及医保财务人员等。

  五、学习费用

  1.培训费:1980元/人(包括资料费、学分证费、考试及发证费)

  2.住宿费:290元/人·天。住宿由会议统一安排,费用回单位报销。

  六、授予学分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可授予国家级继教I类学分10分,请学员携带继教学分IC卡(广东省内学员请务必携带IC学分卡,外省学员发培训学分证)。

  七、报名方式

  参会者请于20xx年4月30日前将参会回执反馈至至我会邮箱: @diyifanwen.com。

  八、联系方式

  汤健妮:020-8184-115,1890249;

  钱瑞卿:020-8184-116,1362229;

  徐敏丽:020-8184-118,1366000;

  九、注意事项

  1.参加认证考试和住宿的学员请带身份证,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

  保证住宿和考试准考证的发放。

  2.学员需带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二版)1卷、3卷和ICD-9-CM-3工具书(20xx版)以及病案信息学(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3.需购买工具书请到各地新华书店订购或通过网上(卓越网、当当网、京东等)订购。

  十、汇款方式(欢迎会前将学习费汇款至协会账号)

  开户名称:广东省医院协会    账  号:  360204799

  开户行:  工商银行江湾支行

  广东省医院协会

  20xx年3月31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基层科技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政策。云浮市云城区科学技术局定于20xx年12月21日在云浮市迎宾馆一号楼二层会议室召开20xx年科技业务政策宣讲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xx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报到。

  二、培训地点

  云浮市迎宾馆一号楼,二层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1、各镇(街)分管科技业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科技信息员。

  2、有自建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其它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3、科技服务机构相关人员。

  4、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1、企业研发补助相关政策;

  2、研发机构建设相关政策;

  3、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税收优惠相关政策;

  4、专利申请有关政策;

  5、石材智能制造研讨;

  五、其他事项

  1、企业研发补助相关政策;

  各镇(街)负责组织、发动辖区的培训对象参加本次政策宣讲培训会,填写好《参会回执》后,于12月20日上午12: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报区科技局。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组织我区在岗员工、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我区的劳动者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局与肇庆市技师学院联合举办企业在岗员工技能提升免费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意愿参加培训的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本省户籍城乡劳动力及外省来粤务工人员。

  二、开设工种:

  A类机电、汽车专业: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电工

  B类机电、汽车专业:维修电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车工、电焊工

  C类机械、烹饪专业:工具钳工、机修钳工、叉车司机、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会计软件应用(用友软件)、办公软件应用

  三、培训费用:

  先收费后补贴,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肇人社发〔20xx〕295号)补贴标准享受补贴。

  四、培训时间:

  周六、日。(或与培训单位共同拟定培训时间)

  五、报名事项:

  1、开班时间:每月1期(或与培训单位共同拟定培训时间)。

  2、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证复印件1张,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张,工作证明,广东省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免冠大一寸白底彩色相片6张,中心可提供照相业务)

  3、咨询报名地点:

  (1)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人力资源市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招聘大厅内

  (2)肇庆市大冲广场北侧肇庆市技师学院行政楼三楼(东侧)培训鉴定中心

  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4月24日

  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xx-20xx年)》和《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xx-20xx年)》有关要求,充分发动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科技辅导员国家级培训基地,推进科技辅导员培训体系建设,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提升科技辅导员专业能力,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拟命名建设一批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并制定了《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根据工作计划,拟组织开展首批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是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申报条件”的有关机构(如高校、科技场馆、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成为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

  二、申报方式和认定

  培训基地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和各理事单位推荐的方式。

  1.符合条件且愿意成为培训基地的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直接申报。

  2.各理事单位可以各推荐1-2个本省符合条件的单位或机构申报。被推荐单位须填写《申报书》,并报推荐单位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青辅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首批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在官网上公告并挂牌。

  三、申报时间

  《申报书》可登陆青辅协官网下载。《申报书》电子版请在20xx年8月10日前发送至。纸质版(一式三份)请在8月20日前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C座303(100863)孙华。

  联系人: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孙华

  联系电话:010-68516005

  各企业(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推动企业依法决策、科学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通过培训,调整和重构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增强企业管理人员法制意识、现代企业管理意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综合管理技能、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企业管理人员(另行通知)

  三、培训时间:X年5月至11月

  四、培训内容:

  1、企业管理与经济分析

  2、法律法规讲解

  3、劳动争议处理

  4、廉洁从企教育

  5、管理经验交流

  四、培训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依法治企是促进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保证,科学管理是企业效益的源泉。

  2、立足工作岗位。在学习过程中要紧密联系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企业环境的变迁对企业的影响,深入思考企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

  3、遵守培训纪律。妥善安排自身各项事务,按时参加培训,不能参加者,必须向公司领导请假。

  X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X年 5月12日

  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星级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提高专利代理人执业技能,根据《20xx年陕西省知识产权培训计划》,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定于20xx年4月 27日-28日对我省专利代理人免费进行为期2天的专业培训。此次培训由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承办,培训的16学时将计为专利代理人年度执业培训课时,。请各代理机构合理安排人员及时间,积极参与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1、培训对象:

  全省执业专利代理人;

  2、培训要求:

  (1)各代理机构负责人带队参加。

  (2)签到以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执业证为凭,双证不全无法统计课时。

  (3)实行严格培训签到制度,不得代签、替签。

  (4)认真听讲,不得随意走动,手机关至静音。

  3、授课地点:西安市雁塔南路6号曲江宾馆二楼第二国际会议厅。

  4、授课时间:  20xx年4月27日9:00

  5、签到时间:20xx年4月27日8:20,(二楼第二国际会议厅门口)。

  6、用餐地点:曲江宾馆一楼雨林咖啡厅。

  联系电话:8553  8556

  联 系 人:

  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20xx年4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管理机构: 20xx年4月26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xx]11号),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xx]7号),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成。根据五部委文件规定,该体系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分步实施。

  认真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确保其帄稳顺利实施,需要在年底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师资培训是当前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拟利用中国会计学会培训帄台,组织开展各地财政厅(局)会计管理机构师资培训,以此推动各地区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做好本地区的宣传培训等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此次师资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二)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三)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四)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计管理机构每单位3人(含处长),处长带队参会。参加培训班的代表,要在培训班结束后承担本地区内部控制规范培训授课任务。参加本次师资培训的人员,务必要事先学习《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20项配套指引。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培训时间:20xx年6月9日至13日,6月8日报到。

  培训地点: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大连培训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凌西路1号)。 参加培训班的代表的食宿费用自理,免收培训费。

  四、联系人及回执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务请于6月4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

  财政部会计司联系人:米传军 李静

  联系电话:(010)68552550(传真)、68553030

  电子邮箱:

  大连培训中心联系人:曲丽娜(手机:[1])

  财政部会计司

  二0XX年五月二十八日

  各部门同事:

  为规范公司各部门内部培训,自20xx年10月起,各部门内部培训需登陆OA 系统填写《培训规划》、《培训需求申请单》及《培训效果反馈表》,人力资源部不再接收纸质文档。

  部门内部培训必须集中在每月的第2周、第3周进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培训现场效果及受训学员提交的《培训效果反馈表》对各部门培训进行打分,以作为部门绩效考核—培训考核的成绩。未填写以上三个表格,则视为该部门本月未组织培训。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培训规划》:培训规划流程主要用于部门每月培训计划的制定与提交、各部门于每月28日之前,在OA 系统提交本部门下一个月的培训规划。请各部门确定一位同事负责提交本部门培训规划(请将提交培训规划的同事名单于9月17日前交到人力资源部刘婷处)。

  2、填写《培训需求申请单》:请各部门于培训前3个工作日登陆OA 系统填写《培训需求申请单》,《培训需求申请单》上,请务必填写组织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培训参与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培训需求申请单发布培训公告。

  3、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培训反馈流程主要使用于参加了一场培训后对此次培训效果进行反馈与提出意见的流程,部门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需在培训结束第2个工作日内登陆OA 系统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受训学员填写的《培训效果反馈表》为每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不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则视为无培训记录。

  人力资源部

  20xx/9/12

关于培训班的通知范文合集10篇

  在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培训班开班通知)

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系统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完善基层信息收集上报机制,把控信息报送时效,拓宽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道旅游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新成绩,展现苏州旅游形象,拟定于七月下旬举办“20xx年苏州市旅游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充分认识加强旅游信息报送及新闻宣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加强旅游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全市旅游信息宣传工作的`专业度和有效性。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7月28日下午1:30报到,2:00开课;29日上午培训,下午信息员采风活动;

  地点:苏州科技城源宿酒店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武夷山路77号。

  三、参加对象

  1.市旅游局各处室(事业单位)信息宣传员;

  2.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宣传员;

  3.全市各级旅游度假区信息宣传员;

  4.部分重点旅游企业和旅游乡镇信息宣传员(具体名单附后)。

  四、培训内容

  培训班拟安排“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及优秀政务信息案例赏析”“信息文体写作技巧”等专题,邀请市委市政府信息处专家、相关行业专家做专题报告。授课老师和学员座谈,现场答疑解惑,交流经验。开展信息宣传好稿评选和互选活动,以评比推动信息员取长补短、提高实际采写能力。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选调人员参加培训。报名请登录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报名表,培训当天递交报名表,报名截止7月22日;

  2.市区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有特殊要求请联系主办单位:

  3.请参训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不得无故缺席;

  4.培训费用由财政补贴。

  六、联系方式

  苏州市旅游局

  20xx年7月18日

各部门同事:

  为规范公司各部门内部培训,自20xx年10月起,各部门内部培训需登陆OA 系统填写《培训规划》、《培训需求申请单》及《培训效果反馈表》,人力资源部不再接收纸质文档。

  部门内部培训必须集中在每月的第2周、第3周进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培训现场效果及受训学员提交的《培训效果反馈表》对各部门培训进行打分,以作为部门绩效考核—培训考核的成绩。未填写以上三个表格,则视为该部门本月未组织培训。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培训规划》:培训规划流程主要用于部门每月培训计划的制定与提交、各部门于每月28日之前,在OA 系统提交本部门下一个月的培训规划。请各部门确定一位同事负责提交本部门培训规划(请将提交培训规划的同事名单于9月17日前交到人力资源部刘婷处)。

  2、填写《培训需求申请单》:请各部门于培训前3个工作日登陆OA 系统填写《培训需求申请单》,《培训需求申请单》上,请务必填写组织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培训参与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培训需求申请单发布培训公告。

  3、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培训反馈流程主要使用于参加了一场培训后对此次培训效果进行反馈与提出意见的流程,部门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需在培训结束第2个工作日内登陆OA 系统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受训学员填写的《培训效果反馈表》为每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不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则视为无培训记录。

  人力资源部

  对于这样的调整幅度,广东某校有学生表示:改革也是有一定的好处,国家如果都把你的学费给覆盖,财政压力也挺大的。还有学生认为应该要结合他的奖学金和补贴来看,如果学费涨了,奖学金也涨了,其实是一码事。

  确定调价的省份还包括江西,江西调整后的平均学费水平为4000元每生每学年,比现行3910元的学费水平仅提高2.3%,但具有硕士、博士培养资格的高校本科专业,学费可在调整后标准上再分别上浮10%和20%,新标准也在今年秋季的'新学年开始执行。

  此外,海南和内蒙古也已召开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但新标准今年不会实行。

  各地普遍强调,学费涨幅考虑了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并提出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涨价虽然在情理之中,但是高校更应通过多种方式降低成本,获取经费,包括加强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尽可能让不需要开支的成本减少,比如现在高校里非教学人员的比例过高等。与其它国家的高校相比,我国的高校经费来源过于单一,(世界上一些)办得比较好的高校,它的主要经费不是靠收费的,而是靠社会捐助,但是中国高校整个捐助很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乒乓球项目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乒乓球项目后备人才培养,根据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做好各个项目少年训练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将继续开展20xx年冬季全国青少年乒乓球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xx年11月10日至12月11日

  二、地点:

  山东济宁高新区大学园体育馆(男子)

  中国乒乓球通州训练基地(女子)

  三、运动员:

  (一)参加本次训练营的运动员需在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二)在全国乒乓球竞赛和集训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适龄运动员(见附件1)。

  (三)在全国乒乓球竞赛和集训中没有取得相应成绩的总局乒羽中心注册单位可推荐男女各1名适龄运动员参加集训。

  (四)参加本次集训的省市队教练员可推荐本单位1名适龄运动员参加集训。

  (五)经省市体育局乒乓球项目管理中心推荐,总局乒羽中心审核批准的适龄自费运动员。

  四、报名:

  (一)请各单位将报名所需文件于10月31日发送至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一部邮箱(pingpangyibu@126.com)。

  1. 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20xx年冬季青少年训练营+报名单位。

  2.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传真至乒一部办公室(传真号码:010—67110248)

  (二)报名表所有选项均需填写,成绩一栏填写运动员20xx年度获得的最好成绩,备注一栏填写运动员参加本次训练营的身份(计划内、选调、自费)。

  (三)集训教练员自带的运动员需写集训教练员姓名。

  (四)经审核后,总局乒羽中心将公布参加训练营的运动员名单。

  五、报到:

  (一)时间: 20xx年11月9日18:00点前

  (二)地点:

  1.男子:济宁市高新区海川路16号高新区大学园内

  联系人:邵xx

  联系电话:xxx

  2.女子: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岛中国乒乓球通州训练基地

  联系人:陆xx

  联系电话:xxx

  六、费用:

  (一)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用由总局乒羽中心负担。

  (二)在全国乒乓球竞赛和集训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适龄运动员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用由总局乒羽中心负担。

  (三)省市体育局推荐的.没有取得相应成绩的运动员和集训教练员自带的运动员,每人每天缴纳集训费用90元。

  (四)自费运动员缴纳集训费每人每天150元。

  七、其他:

  (一)本次集训总成绩前四名可参加20xx年全国优秀青少年乒乓球运动员集训。

  (二)对于符合资格但未参加集训的运动员,省市不能安排其他运动员替换该运动员参加集训。

  (三)训练营期间,各单位必须服从承办单位的统一管理,集训教练员要切实做好本队运动员的管理工作,教练员应按要求及时上交训练计划和活动总结。

  (四)为确保集训期间安全,请参加集训的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五)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乒乓球一部

  联系人:齐xx

  电话:xx

  传真:xx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20xx年10月17日

亲爱的各位学员:

  金秋十月,迎来了国庆及中秋佳节,为了满足大部分培训学员外出旅游以及和家人团聚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群艺馆培训部实际情况,20xx年国庆、中秋节群艺馆各培训班放假安排如下:

  10月1日(星期日)至8日(星期日)放假,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因国庆调休,正常上班);10月9日(星期一)各培训班正常开课。

  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培训部

  20xx年9月27日

  各相关单位:

  为使我校新进教职工尽快了解学校发展情况,熟悉教育工作要求和岗位工作特点,更好地实现角色转变,适应学校工作需要,现决定举办20xx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培训班开班通知)

  一、培训对象:凡我校20xx年9月以来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新进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

  (一)学校培训

  20xx年8月29日—9月2日学校组织新教师参加校情及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等专题讲座培训,详见附件2。

  (二)基层单位培训

  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培养实施细则》(闽师〔20xx〕78号)为新任教师安排助教相关工作。

  其他单位的基层单位培训内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培训考核

  (一)参加培训人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不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学校对培训人员分类分组管理,加强教职工交流及学风、考勤等管理工作,培训实行签到和通报制度,不得代签,缺勤课时达1/4者,不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给予通报至相关单位。

  (二)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参训教职工每人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不少于20xx字),学校将根据参加培训考勤、学习表现和心得体会等总体情况,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习时间可计入继续教育时间。以上考核只针对本部教职工,其他人员的培训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参加培训班学员的工作,并通知学员于8月29日上午8:10准时到旗山校区第九会议室参加培训。

  (二)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新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不定期举办“教学工作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研讨班”等教师能力提升活动作为新教师的.系列培训,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请新进教职工尽快加入“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QQ群(群号:xxxxxxxx),并将备注名修改为“单位名称+姓名”。

各会员单位、相关物联网企业:

  为帮助会员单位了解物联网安全政策法规,树立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基本防护方法,我会定于3月28日下午在xxx举办“第一期物联网安全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背景

  (一)物联网被人们认为视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革命,其泛在化的网络特性使万物互联成为可能。在万物互联的同时,网络攻击无孔不入,20xx年“半个美国瘫痪”事件至今令人心有余悸。根据阿里发布的20xx物联网安全年报,90%以上IOT产品的信息安全设计投入甚少,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随着物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安全将成为万物互联的核心制约因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最高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

  二、培训对象

  各物联网企业产品技术负责人、市场营销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每机构不超过2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3月28日13:00;

  培训时间:3月28日13:15-17:00。

  培训地点: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12楼会议室。

  地 址:xxx市历下区历山路146-6号

  四、培训简介

  (一)培训形式:集中培训、专家讲授、案例教学、研讨交流相结合。

  (二)培训内容:物联网信息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网络安全法与网络等级保护、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解读;物联网发展趋势及现状;物联网安全事件介绍与分析;物联网安全发展趋势及现状;物联网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议;物联网安全实例分享;物联网产品认证制度。

  (三)培训师资: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公安部网络安全专家、知名物联网信息安全检测企业相关专家组成。

  五、培训费用及缴纳方式

  (一)会员单位免费1人、理事单位免费2人;非会员单位500元/人。

  (二)非会员缴费方式

  1、银行汇款

  单位名称:山东省物联网协会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大家好!国庆假期培训班培训时间安排如下:10月1日---10月6日放假,10月7日培训班照样上课(10月7日星期六书法班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10月8日星期日上午国画班9:30---11:30,下午素描班1:30----4:30,下午创意班2:30---4:30),另圭峰东培训班10月7日和8日按平时星期六日正常上课。希各位互相通知,不便之处请见谅!

  顺祝:大家双节快乐! 团团圆圆!合家幸福安康!

XX局:

  为宣传和贯彻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最新环境立法,使环保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准确掌握近期环境法律法规制修订内容,提高业务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xx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xx年第2期新环境法律法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9月11日至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XX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专题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法专题介绍;

  (三)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专题介绍;

  (四)“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解读;

  (五)环保体制改革最新进展情况专题介绍。

  四、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每单位限报3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承办。

  (二)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传真至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培训班报到当天8:00-20:00,在北戴河火车站安排接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电话:

  传真:

  (二)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电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8月4日

各有关组织: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2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更快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信用人才的培养工作,我公司计划于2月举办一期信用人才培训班。

  培训目的'

  1.为企业设立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配备信用管理人员;

  2.建立一支全新的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

  培训对象

  1.企业管理人员、财务及销售人员;

  2.有意从事信用服务工作的人员;

  3.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4.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

  1.信用管理概论;

  2.信用管理政策文件解读;

  3.信用体系的建设;

  4.信用管理的应用;

  5.信用管理知识串讲;

  6.信用管理考试。

  证书颁发

  证书分为两种:信用管理证书、信用评估证书。

  证书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该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可在上岗、从业、晋升、考核时,作为重要参考凭证。

  培训时间

  20xx年2月1号-2号

  培训地点

  xxx集团6楼会议室(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竹园路2号)

  报名热线:xxx

  培训费用

  中级培训费2600元/人 (含证书费、书费、培训费) ;

  高级培训费3600元/人 (含证书费、书费、培训费) ;

  午餐:15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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