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高中思想政治教师岗位
试讲
高中思想政治
2
莒南第二中学
高中思想政治教师岗位
试讲
高中思想政治
3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高中历史教师岗位
试讲
高中历史
4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高中地理教师岗位
试讲
高中地理
5
莒南县第七中学
初中语文教师岗位
试讲
初中语文
6
莒南县第七中学
初中数学教师岗位
试讲
初中数学
7
莒南县临海初级中学
初中英语教师岗位
试讲
初中英语
8
莒南县第六中学
初中物理教师岗位
试讲
初中物理
9
莒南县第六中学
初中化学教师岗位
试讲
初中化学
10
莒南县第六中学
初中生物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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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物
11
莒南县临海初级中学
初中地理教师岗位
试讲
初中地理
12
莒南县第二小学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试讲
小学语文
13
莒南县第三小学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试讲
小学语文
14
莒南县第三小学
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试讲
小学数学
15
莒南县第四小学
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试讲
小学数学
16
莒南县第一小学
小学英语教师岗位
试讲
小学英语
17
莒南县第二小学
小学综合实践教师岗位
试讲
小学综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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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第四小学
小学综合实践教师岗位
试讲
小学综合实践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学校按照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等方式进行招生,全面保障招生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采取网上信息采集、审核、录取的方式,坚持招生工作全程网办。报名就读我校的适龄儿童,需由监护人登录“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学校将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三)坚持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
学校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位供给,并严格按照要求控制班额,将班额控制在55人以下。
二、时间安排
(一)平台报名时间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8:00—2023年8月5日18:00。
(二)学校审核时间
学校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13日。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监护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比对审核,对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入户调查。网上审核期间,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过程中,因证明材料不齐全等原因被学校驳回修改的,监护人要根据学校要求及时上传证明材料照片或到学校提供相关资料。。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3日。
(四)新生报到时间
新生报到时间见《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招生办法
1.报名条件
(1)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少年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学校片区内户籍。
(4)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入住。
(5)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入学顺序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根据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六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长短、自有房产购买时间长短、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高低为依据,依次录取,学位录取满额为止。
(1)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3)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4)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房产和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监护人及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须在同一户口簿,且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
(5)非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的。
(6)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条件中的自有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房产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的房产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8月1日)。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①在莒南县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莒南县经商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时间。
(7)所需信息
上述入学顺序中,第(1)(2)(3)(4)(5)类所需信息为:家庭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证(不动产权证、网签房产买卖合同)信息。
上述入学顺序中,第(6)类(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需信息为:①身份信息。原籍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莒南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莒南县务工人员,需持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在莒南县经商人员,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请(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尽早办理,否则,会因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上述入学顺序中,第(1)(2)(3)(4)(5)(6)类所涉及信息,完全由平台大数据对接调取回填的,不需要上传证件,直接提交报名;大数据对接不能调取回填的,监护人要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后再提交报名。
(8)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3.特殊情况认定
(1)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建成入住的,不能作为学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城区学校入学。
(2)自有房产已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需上传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全款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明材料照片。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入学学校,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4)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证明材料照片。
(5)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
4.工作流程
在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零跑腿”成果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简化优化程序,升级完善“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符合大数据检验条件的,报名招生工作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法定监护人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咨询片区招生学校,招生学校须安排专人提供服务,指导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申请,由县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报名城区学校,但未被审核通过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为:监护人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学/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入口”→城区学校→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审核报名信息(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入户调查)→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四)特殊群体学生入学工作
1.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学校准确掌握辖区内留守儿童信息,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报到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将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要通过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全面消除留守儿童失学、辍学问题,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工作。学校对辖区内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实行“零拒绝”“全覆盖”,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由莒南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3.做好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坚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合理安排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五)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六)规范日常管理
1.规范学籍管理。学校加强学籍管理,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建立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为其注册学籍。加强学生信息管理,不得随意拷贝或向社会透露学生信息。
2.规范转学管理。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县教体局审核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家长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3.规范延缓入学管理。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莒南县户籍适龄儿童,其家长须于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13日向学校提交学生申请延缓入学有关材料,包括:莒南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5)、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残疾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合格后,由学校统一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年限为1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做好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强化控辍保学
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生家长”、“县教体局—学校—班主任—学生”的“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实施控辍保学台账书面报告制度,深入推进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建档立卡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规范招生秩序
学校严格遵守各级关于招生工作的纪律要求及《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十严禁 十不得”纪律要求》,不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等,不通过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置重点班、实验班等;不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不组织教干教师对学校招生片区外学生生源情况进行摸底;不跨区域招生,不违规争抢生源或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片区内符合入学要求的学生;不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不接收无学籍学生在校就读;不印发或宣传违背招生政策的招生简章,不得扰乱全县招生工作秩序;不以任何形式提前收取教辅费等相关费用,不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违规办理转学,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四)实施阳光招生
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对申请报名学生的信息进行认真比对审核,并根据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实地核对,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切实保障教育公平。
(五)做好宣传引导
学校切实提高认识,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时间、入学资格、报名材料、工作流程及咨询方式和地点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切实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学校不做出“在本校附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承诺,学校附属幼儿园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需通过“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学校按规定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录取。
(六)严肃招生纪律
学校是招生工作主体,学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方案精神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收费规定,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于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十严禁 十不得”纪律要求》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1.莒南县第三小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莒南县第三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3.莒南县第三小学学校招生范围
4. 2023年莒南县第三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5.莒南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莒南县第三小学
2023年7月29日
附件1:
莒南县第三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礼昌
副组长:赵忠师 史鹏秀 王萍
成员:张义文 张金涛 崔永伟 文洪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思齐楼二楼教导处,史鹏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莒南县第三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7283766;18815397219
(咨询时间:招生期间8:00—11:00;14:30—18:00)
附件3:
莒南县第三小学学校招生范围
县城隆山路以东、嵋山路以南(含路北大门朝南的单位和小区)、南环路以北、东外环以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富源居委居民子女(协议村居)、久隆财富广场、尚都大厦居民子女。
附件4:
2023年莒南县第三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1)平台报名时间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8:00—2023年8月5日18:00。
(2)学校审核时间
学校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13日。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监护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比对审核,对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调查。网上审核期间,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过程中,因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数据填报有错误等原因被招生学校驳回修改的,监护人要根据学校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照片或到学校现场确认。
(3)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3日。
(4)新生报到时间
新生报到时间见《新生入学通知书》。
附件5:
莒南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监护人
姓名
监护人
电话
延
缓
入
学
原
因
划
片
学
校
意
见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县
教
体
局
意
见
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基字〔2023〕8号)、《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临沂市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临教办字〔2023〕2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我县初中毕业生人数、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及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等因素,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确定我县普通高中学校高一新生招收计划为5100人。其中,莒南一中南校区招收1200人,莒南一中北校区招收1500人,莒南二中招收1500人,临港一中招收900人。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基字〔2023〕8号)文件中关于“原则上要将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招生计划60%以上的指标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的要求,我县将莒南一中南校区招生计划中的720人(1200人中的60%),莒南一中北校区招生计划中的900人(1500人中的60%),莒南二中招生计划中的900人(1500人中的60%),临港一中招生计划中的540人(900人中的60%)作为指标生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计划见附件2)。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基字〔2023〕8号)文件中关于“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的要求,结合我县高中学校实际,今年全县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收特长生共计210人。其中,莒南一中南校区计划招收特长生40人,莒南一中北校区计划招收特长生70人,莒南二中计划招收特长生60人,临港一中计划招收特长生40人。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今年招生计划共2430人。临沂农校招生1980人(包括莒南县技工学校),莒南县衡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450人。其中临沂农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计划40人,职教高考班(开设畜禽生产技术、计算机应用、机电技术应用、会计事务、汽车运用与维修、农林果蔬、文秘、护理等9个专业)360人,初中后三二连读高职800人,职业中专600人,技校180人;衡艺中等职业学校有计算机应用、幼儿保育、艺术设计与制作三个专业,每个专业150人。
二、招生范围
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本县区域,不在莒南县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录取方法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方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1.特长生录取。特长生报名、专业考试及录取由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提前录取。各高中学校特长生的招生政策及录取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特长生录取时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录满招生计划为止。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适当降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本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不得跨市、县招生,因违规招生导致学生无法建籍的,责任自负。各高中学校的特长生录取名单(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要于7月6日上午12:00前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已经被录取为特长生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指标生和普通生的录取。
2.指标生录取。以初中学校6月份学籍平台初三年级学生数确定本校指标生分配计划数。指标生的分配对象为: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含)以内。录取时,先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报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校录取。若初中学校未完成所对应的高中学校指标计划数,则在该高中学校的剩余指标作废。
3.普通生录取。录取时先将所有考生(扣除已被临沂市农业学校录取的“3+4”本科班学生及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指标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全部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学校录取。如果经检索考生全部志愿,均未出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则该考生失去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机会。
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均达到C及以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此种情形不视为超计划招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方法
1.“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专业:报名学生必须参加2023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位次在临沂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5%,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于7月7日按规定时间在临沂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填报“3+4”高等职业教育志愿。已被 “3+4”本科班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2.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报名学生必须参加2023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到市教育局下达的最低控制线,考生于7月16日至17日、7月24日至25日(征集志愿)按规定时间在临沂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填报三二连读高职志愿,按照招生计划录取。
四、志愿填报
为提高志愿填报效率,今年所有考生一律通过“莒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通过手机端登录)进行志愿填报,不通过“莒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填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
1.志愿填报时间。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8日—7月9日,考生(家长)要携带手机到其毕业初中学校填报志愿,到校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莒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具体开放时间由各初中学校确定)。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资格。各初中学校要于7月9日下午5:00前将《2023年莒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确认表》等材料(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基教股。
2.志愿填报数量。为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意愿,每个考生必须填报5个平行志愿(莒南一中南校区、莒南一中北校区、莒南二中、临港一中、临沂农校),5个平行志愿学校不能重复。录取时,是按照考生所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录取的,因此考生一定要根据中考成绩、高中学校办学特色等信息,慎重填报志愿顺序,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志愿填报方式。考生(家长)登录“莒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通过手机端登录),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共有3次填报机会(含2次修改机会),用完为止;填报机会未用完,但学校对考生进行报名确认后,剩余填报机会作废,不能再更改志愿。
4.坚持自愿原则。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对考生填报志愿进行误导,干预、代替考生填报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考生(家长)要通过“莒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认真填写志愿,填写完成后,考生本人及家长要签字确认。同时,组织过程中,各初中学校要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便利条件,并做好填报指导。
五、录取时间
7月15日前完成录取,公示录取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招生学校、初中学校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教体局成立“2023年莒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相关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按照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招生工作政策,使广大学生、家长和群众认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目标和意义,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明白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录取程序等提前进行公开,增加招生政策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招生过程中,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准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不准进入初中学校进行宣传,不准在报纸、电视、校园网、公众号等刊登或播放招生广告。要规范招生行为,不准超计划招生,不准超规定班额编班,不准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要严格学籍管理,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未报到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严禁学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在校就读,不得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要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不准抢拉或买卖生源,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要规范收费管理,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不准超标准多收费或提前收费,不准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同时,各初中学校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考成绩排名。
(四)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
切实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纪律监督贯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按规定招生的有关校长和当事人,采取有力措施从严处理。
县教体局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室、纪检、群众工作办公室等有关科室股将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招生期间,县教体局、招生学校开设专门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附件:
1.2023年莒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3年莒南县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计划
3.莒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二维码
附件3:
莒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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