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2000年12月通过)第三十一条。
3.《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
2.《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2018年9月通过)第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第六十二条。
2.《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 号)。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通知》第四条。
2.《山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2.《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十条。
3.《关于做好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应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司函〔2020〕13号)。
2.《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
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教基﹝2018﹞5号)
4.《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
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字﹝2019﹞2号)
6.《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
8.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鲁教办字〔2020〕10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的通知(鲁教体发〔2019〕1号)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孩子们:
当前,全国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全县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省、市有关通知的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现就延迟开学期间,学生的居家防疫、学习及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延迟开学时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经科学评估并确定,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做好延期开学期间远程学习
为最大限度降低因疫情延迟寒假开学对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影响,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延期开学期间远程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在延迟开学期间全面推出“远程教育教学”服务。
县教体局统筹安排我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齐鲁名师、骨干教师等优秀师资力量,根据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学习内容,组织集中录制一批高质量的网络课程,安排新学期线上课程表。自2月10日起至正式开学前通过高青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直播课堂等形式面向全县中小学生,由名师按照统一课程表组织授课,所在学校教师进行集中辅导答疑、集中批改作业,定期进行假期作业的检查和反馈。课程资源以新录制成品课为主,学生在家利用电脑或其他学习终端点播、下载收看。已经开展智慧课堂教学的学校可利用学生现有终端设备进行同步直播。
(一)小学段学校:利用高青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分年级组织实施。
学生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15(1-2年级8:30--10:10),下午2:00--3:40根据课程表安排登录高青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或在线观看课程视频,下载完成相关作业,具体登录操作流程由学校另行通知。
4:00--4:35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进行在线答疑。
(二)初中段学校:利用直播课堂,分年级组织实施。
学生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3:50根据课程表安排参加直播课堂在线学习。提前登录直播平台,进入网上课堂听课、做作业,具体登录操作流程由学校另行通知。
4:20--5:00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进行在线答疑。
(三)高中段学校:高青县第一中学、鲁才高中、燕园高中结合实际,按照分类联合的方式、根据市局要求利用直播课堂(登录方式参照初中段学校要求)或其他平台,分年级组织实施。
学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20,下午2:00--5:20根据课程表安排参加在线学习。5:20--6:00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进行在线答疑。
高青县职业中专参照本办法执行,学生延期开学期间学习安排由学校及时通知学生。
(四)其他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通过电话、微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康复服务;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学校暂不参加本次活动。
请各位同学按照课程要求,认真参加线上课程学习,记录每天的学习疑难,并积极通过网络等工具和同学、老师建立互动交流,寻求同学和老师的帮助。请各位家长切实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并配合教师做好对孩子学习的督促工作,关注孩子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效率,及时反馈孩子的学习信息,便于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三、加强学生居家防疫及卫生健康教育
县教体局将安排防疫及卫生教育专题课程,指导学生通过正规新闻媒体关注疫情防控工作,正确认识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将疫情防控、卫生健康与学生的学习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引导学生正确参与疫情防控活动。同时,各学校教师将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建立起与家长的直接联系,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管理,让孩子在家安心学习,没有特殊情况坚决不外出。请各位家长和同学根据疫情防控的标准要求,在家中配备体温计、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防控物品,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注意个人卫生及防护;远离医院等易病毒交叉传染的地方,尽量远离人多且密闭的环境,出门戴口罩,避免接触野生禽畜,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工作;不举办、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尽可能取消家庭、同学聚会等非必要接触活动,尽量减少与疫情城市返乡人员的接触;出现不适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有过湖北武汉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主动居家隔离,如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四、开展亲子活动
寒假是增强亲子关系的好时期。我们呼吁家长陪同孩子在家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亲子活动,不要打牌、打麻将,要求孩子少看或不看电视,不玩手机游戏等。一方面,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引导学生寒假期间每天读书至少半小时,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另一方面,适当开展体育锻炼,指导孩子每天在家开展跳绳、体操等室内体育活动,同时,保证孩子睡眠充足,营养合理,生活规律,提高体质和免疫力,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开展学生每日向学校报平安活动
根据上级要求,放假期间开展全县学生每日向学校电话报平安活动,实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请各位家长根据学校要求,积极配合老师上报学生及家人身体状况,一旦发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请立即告知班主任、告知学校,不要隐瞒拖延。
同学们、家长们,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以实际行动为学生和家长服好务,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战!
对本次授课有疑问可拨打学校电话或县教体局相关科室电话进行询问。课程开设问题可咨询基础教育科,电话:6973642。教学内容有疑问可咨询教研室,电话:6973646。账号登录、注册等问题可咨询电教仪器站,电话:6973611。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