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就延迟开学有关事宜致全县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高青县教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就延迟开学有关事宜致全县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facai369 2024-10-06 热点聚焦 5 次浏览 0个评论
附件:                   高青县教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 序号 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检查依据 1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国家通用文字标准和《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情况的检查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是否规范 各级各类学校中上报的备查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省、市、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公布)第二十二条。

高青县教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就延迟开学有关事宜致全县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2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普通话推广、普及与培训工作的检查 3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评估 4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学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情况、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三防”建设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校内设施设备安全状况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随机抽查、实地检查、台账查验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2018年11月通过)第六条。 5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设施、设备状况的安全检查 6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校舍安全的检查 7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安全状况的评估 8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高职扩招教学与学生管理工作检查 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规定学时等的落实执行情况;学生学籍、课堂学习、成绩考核、实习实训、纪律与考勤等各项日常管理情况 承担高职扩招任务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察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投诉举报等情况确定 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2.《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2000年12月通过)第三十一条。
3.《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 9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进度、时限等事项监督检查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内容等进行检查 校外培训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1.《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188号)第二条。
2.《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2018年9月通过)第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第六十二条。 10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义务教育课程的评估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育、中小学教育组织教学等办学行为是否符合要求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1.《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2009年11月通过)第五十二条。
2.《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 号)。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通知》第四条。 11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监督、评估 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监督、评估 幼儿园办园行为是否符合要求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幼儿园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查验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1.《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七十四条。
2.《山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12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所有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是否都已接受义务教育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查验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1.《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七条。
2.《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十条。
3.《关于做好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应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司函〔2020〕13号)。 13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 学校依法履行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职责情况,体育课程开设、体育教师配备、体育场馆建设、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以及学生健康体检、视力状况检测、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情况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次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2018年9月通过)第五条。 14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检查 15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检查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检查 随机抽取配备目录要求的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对学校的装备质量、装备条件、装备管理、装备应用等进行检查;学生服、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招标、采购及管理情况;学校建立并执行絮用纤维制品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情况、学校絮用纤维制品的产品标识是否规范及产品质量状况。 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次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1.教育部关于发布《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等6个学科配置标准的通知(教基函20195号)
2.《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
201916号)
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教基
20185号)
4.《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
20171号)
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字
20192号)
6.《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
8.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鲁教办字〔2020〕10号)
16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学校采光照明检查 学校采光照明检查 检查教室灯具安装规范情况,课桌面和黑板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光源色温等指标的达标情况等。 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次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的通知(鲁教体发〔2019〕1号)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孩子们:

当前,全国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全县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省、市有关通知的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现就延迟开学期间,学生的居家防疫、学习及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延迟开学时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经科学评估并确定,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做好延期开学期间远程学习

为最大限度降低因疫情延迟寒假开学对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影响,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延期开学期间远程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在延迟开学期间全面推出“远程教育教学”服务。

县教体局统筹安排我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齐鲁名师、骨干教师等优秀师资力量,根据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学习内容,组织集中录制一批高质量的网络课程,安排新学期线上课程表。自2月10日起至正式开学前通过高青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直播课堂等形式面向全县中小学生,由名师按照统一课程表组织授课,所在学校教师进行集中辅导答疑、集中批改作业,定期进行假期作业的检查和反馈。课程资源以新录制成品课为主,学生在家利用电脑或其他学习终端点播、下载收看。已经开展智慧课堂教学的学校可利用学生现有终端设备进行同步直播。

(一)小学段学校:利用高青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分年级组织实施。

学生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15(1-2年级8:30--10:10),下午2:00--3:40根据课程表安排登录高青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或在线观看课程视频,下载完成相关作业,具体登录操作流程由学校另行通知。

4:00--4:35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进行在线答疑。

(二)初中段学校:利用直播课堂,分年级组织实施。

学生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3:50根据课程表安排参加直播课堂在线学习。提前登录直播平台,进入网上课堂听课、做作业,具体登录操作流程由学校另行通知。

4:20--5:00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进行在线答疑。

(三)高中段学校:高青县第一中学、鲁才高中、燕园高中结合实际,按照分类联合的方式、根据市局要求利用直播课堂(登录方式参照初中段学校要求)或其他平台,分年级组织实施。

学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20,下午2:00--5:20根据课程表安排参加在线学习。5:20--6:00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进行在线答疑。

高青县职业中专参照本办法执行,学生延期开学期间学习安排由学校及时通知学生。

(四)其他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通过电话、微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康复服务;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学校暂不参加本次活动。

请各位同学按照课程要求,认真参加线上课程学习,记录每天的学习疑难,并积极通过网络等工具和同学、老师建立互动交流,寻求同学和老师的帮助。请各位家长切实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并配合教师做好对孩子学习的督促工作,关注孩子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效率,及时反馈孩子的学习信息,便于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三、加强学生居家防疫及卫生健康教育

县教体局将安排防疫及卫生教育专题课程,指导学生通过正规新闻媒体关注疫情防控工作,正确认识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将疫情防控、卫生健康与学生的学习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引导学生正确参与疫情防控活动。同时,各学校教师将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建立起与家长的直接联系,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管理,让孩子在家安心学习,没有特殊情况坚决不外出。请各位家长和同学根据疫情防控的标准要求,在家中配备体温计、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防控物品,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注意个人卫生及防护;远离医院等易病毒交叉传染的地方,尽量远离人多且密闭的环境,出门戴口罩,避免接触野生禽畜,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工作;不举办、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尽可能取消家庭、同学聚会等非必要接触活动,尽量减少与疫情城市返乡人员的接触;出现不适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有过湖北武汉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主动居家隔离,如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四、开展亲子活动

寒假是增强亲子关系的好时期。我们呼吁家长陪同孩子在家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亲子活动,不要打牌、打麻将,要求孩子少看或不看电视,不玩手机游戏等。一方面,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引导学生寒假期间每天读书至少半小时,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另一方面,适当开展体育锻炼,指导孩子每天在家开展跳绳、体操等室内体育活动,同时,保证孩子睡眠充足,营养合理,生活规律,提高体质和免疫力,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开展学生每日向学校报平安活动

根据上级要求,放假期间开展全县学生每日向学校电话报平安活动,实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请各位家长根据学校要求,积极配合老师上报学生及家人身体状况,一旦发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请立即告知班主任、告知学校,不要隐瞒拖延。

同学们、家长们,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以实际行动为学生和家长服好务,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战!

对本次授课有疑问可拨打学校电话或县教体局相关科室电话进行询问。课程开设问题可咨询基础教育科,电话:6973642。教学内容有疑问可咨询教研室,电话:6973646。账号登录、注册等问题可咨询电教仪器站,电话:6973611。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月30日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11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1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2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2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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