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体育职业学院简介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北京市体育局于2008年6月创建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院本部坐落于丰台区光彩体育馆西侧,木樨园训练基地内,两个分校区分别位于大兴区黄村卫星城西侧,芦城训练基地内及石景山区鲁谷东街29号黄庄职业高中院内,校园环境优美,运动场馆一流,训练设施齐全。学院现设四个专业,分别是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运动训练专业。目前在校生近千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100%,位居市属高校前列。
二、专业介绍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冰雪运动服务与推广)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及服务、创新意识等基本素质,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冰雪运动的保障服务型人才、技术服务型专业人才和开发服务型专业人才。
(二)核心课程
冰雪运动技术、冰球运动技术、冰雪场馆管理实务、冰雪运动损伤与防护、冰雪运动机械设备操作与维护、冰雪市场营销、冰雪活动策划与管理、冰雪旅游策划等。
(三)就业前景
本专业毕业生将依托于我院体育行业办学的资源优势,在冰雪场馆、冰雪运动俱乐部、冰雪运动培训机构、冰雪运动赛事组织机构、冰雪运动装备、体育旅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冰雪场馆运营管理、冰雪基本技术指导、冰雪运动防护、冰雪运动工程机械操作、冰雪场馆导滑、导游、客服接待、冰雪运动培训组织、冰雪运动赛事运营、冰雪运动市场营销、冰雪运动旅游领队等岗位工作。
(四)职业资格证书
学习期间,本专业学生将完成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滑冰)、运动防护师、户外指导员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的学习(取证费用自理)。
(五)学制:三年(全日寄宿制)。
(六)学费标准:6000元/学年。
校企合作单位
运动训练专业(儿童体智能训练)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全面掌握儿童体智能项目规划与训练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备从事儿童运动测评、训练、儿童运动项目推广的高素质体育技能型人才。
(二)核心课程
儿童青少年运动技能发展、儿童体质测试与评估、儿童运动场馆运营与管理、儿童青少年体能训练、青少年团队活动策划与组织、儿童青少年体育游戏创编、特殊儿童体适能训练、儿童多元智能训练。
(三)就业前景
本专业毕业生将依托于我院体育行业办学的资源优势,在儿童运动馆、儿童专项俱乐部、早教培训机构、幼儿园、儿童运动赛事组织机构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儿童运动场馆运营管理、儿童运动课程教练、课程培训导师、客服接待、儿童运动成长顾问、儿童运动培训组织、儿童运动赛事运营、儿童运动市场营销等岗位工作。
(四)学制:三年(全日寄宿制)。
(五)学费标准:6000元/学年。
校企合作单位
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运动康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及服务、创新意识等基本素质;掌握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营养、运动康复、运动生理学和生物力学等相关知识;具备康复评定技术、运动康复技术、中医传统疗法、特殊人群康复等理论和实践技能,能从事运动伤害防护、康复治疗、健身指导等工作的创新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核心课程
运动生理及功能解剖、运动防护及包扎、康复基础评估与功能性测试、康复治疗与训练、体能训练理论与实操、中医传统治疗技术、运动营养咨询与指导课程等。
(三)就业前景
面向专业运动队、各级医院康复科室、体育运动基地、运动康复中心、健康休闲俱乐部、养老院、社区、健康与康复科研所等机构从事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健康测定与评估、健身指导、运动伤害防护、医务监督等工作。
(四)职业资格证书
学习期间,本专业学生将完成运动营养咨询与指导、运动防护师、运动康复师、认证体能训练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的学习(取证费用自理)。
(五)学制:三年(全日寄宿制)。
(六)学费标准:6000元/学年。
校企合作单位
三、招生计划
学校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批次
招生计划
1131
10
运动训练(儿童体智能训练)
三年
专科普通批
2人
11
体育保健与康复(运动康复)
三年
28人
12
体育运营与管理(冰雪运动服务与推广)
三年
34人
四、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已取得2021年高考报名资格;
(四)考生的身体质量指数(BMI指数)须≤28,即: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28。
五、考试形式
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六、录取办法
(一)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成绩均须达到北京市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且考生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的历史、政治合格,录取时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三)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新生入学后须接受复检,如发现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严重肢体损伤、精神心理类疾病等),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毕业证书和颁发办法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将颁发国家承认的高职(大专)学历证书。
八、关于学生资助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及家庭困难学生,学院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和国家助学金(一等4500元/学年或二等2800元/学年)。
(二)新生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银行审批,可以办理校园地(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四)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的意见》,每生每月享有60元生活物价补贴,全年按10个月发放。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九、监督机制
(一)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接受监督,坚持报名条件公开,录取程序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十、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学院本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
分校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芦城乡政府路21号(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院内);
分校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东街29号(北京市黄庄职业高中院内)。
(二)网址:www.bjtzhy.org。
(三)招生电话:010-87280851;010-87280848;联系人:李老师。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度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北京体育职业学院为北京市体育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内设19个科室,分别为: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教务处、特高项目办公室、社会体育系、竞技体育系、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教研室、教育督导室、科研规划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人事部、财务部、内部审查督导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培训部(工会、金海湖)、保健康复系。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主要职责为:负责学院与兄弟院校联办的各类学历教育,高职、中职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其他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的管理;根据市教委有关政策和规定和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拟定学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提出教育管理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学籍管理、毕业生审核与毕业证书颁发工作;负责北京市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社会体育经营人才的基础教育、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承办北京市体育局系统内相关培训事项;承担北京市体育局系统优秀运动员退役转型期间职业技能及相关培训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84人,实有人数12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039.21万元,比上年增加1,834.01万元,增长29.5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657.75万元,比上年增加1,461.55万元,增长23.59%。
1.财政拨款收入7,356.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56.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246.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22%;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55.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2%。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853.30万元,比上年增加2,072.31万元,增长35.85%,其中:基本支出5,448.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38%;项目支出2405.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41.60万元,比上年增加1,679.01万元,增长28.64%。主要原因:增加了北京市职业院校特色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及校区租赁经费项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5.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19.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4%;教育支出0.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219.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85.61万元,下降1.17%。其中:
“体育”(款)2023年度决算7,219.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85.61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因教学任务调整,核减冰球技能工作室、体育运营与管理(冰雪运动服务与推广)等项目部分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5.39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35.39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
3、“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3万元,下降56.5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3万元,下降56.5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培训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950.6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无其他所属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5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68万元减少0.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15万元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53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53万元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一致。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53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53万元一致。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9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9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9.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9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共计234.4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共有车辆3台,共计68.3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台(套),共计521.88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反映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日常管理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用于除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校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以外的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