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提出的“继续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要求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精神,在“十四五”期间,严格落实中央脱贫政策“四个不摘”要求,现有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政策继续执行,为此,“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1〕3号),我县2021年计划招收省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100名。为做好2021年我县省定向师范生招录工作,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01
培养目的
为我县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乡村教师。
我县乡村学校指县城扶海大道(东二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西、洋口大道(苴东线)以北的学校。
02
招生计划
我县2021年共计招收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100名,其中,四年制本科层次81名,五年制专科层次19名。招生对象、招收专业和培养院校为:
(一)四年制本科层次:
1.招生对象:参加2021年江苏省高考、达到省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培养院校对选修学科等级要求、户籍为如东的高中毕业生。其中,体检结论为“大三阳”或色盲的考生不能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2.招收专业、招生计划和培养院校:
(具体招生计划以《江苏招生考试报》为准)
(二)五年制专科层次
1.招生对象:参加2021年南通市中考、达到《2021年如东县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教体招〔2021〕5号)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以及培养院校相关专业录取分数线的户籍为如东的初中毕业生。其中,体检结论为“大三阳”或色盲的考生不能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2. 招收专业、招生计划和培养院校:
03
招生方法
(一)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在提前批次中填报志愿。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二)培养层次为五年制专科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当地高中阶段招生提前批次,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要求、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五年制专科未完成的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直接消减,宁缺毋滥。
04
培养工作
被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我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凭录取通知书和与我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均为我省的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师范教育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的欢迎。
05
就业政策
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我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毕业时我县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我县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我县乡村学校工作的,确保有编有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
06
学习费用
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就业后,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条件的乡村教师定向生,返还其在学期间所缴的学费。
07
服务年限
定向师范生应在我县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毕业当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期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鼓励其在职进修高一层次学历。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县乡村学校之间流动。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首先征得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08
违约管理
根据苏教师〔2020〕7号文件规定,定向师范生毕业后未到我县乡村学校任教或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毕业后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9万元。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9万元÷5年×未服务的年限。违约金统一缴培养院校。
(一)培养院校:
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二)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热忱欢迎我县高、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县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7日
来源:如东教育
编辑、制作:孟福娟
2024年
江苏省继续实施
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
连日来
我市多地公布培养 计划
如东乡村定向师范生(四年制本科)40名
启东乡村定向师范生(四年制本科)54名
如皋乡村定向师范生(四年制本科)45名
海门乡村定向师范生(四年制本科)57名
通州乡村定向师范生(四年制本科)57名
如东
一
填报对象
参加2024年江苏省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关培养院校专业组要求的户籍为如东的高中毕业生。
二
志愿填报时间
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截止至7月2日17∶00)。
三
志愿填报批次
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志愿填报流程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24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册P1-4。填报院校专业时需注意符合相关专业组(首选科目及其他再选科目等)要求。
四
招生办法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录取,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按计划择优录取(报考同一院校相同专业的本县同类考生之间成绩相比)。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五
2024年我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培养院校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要求
志愿代码(及再选科目要求)以《江苏招生考试》为准,请仔细核对,填写务必准确无误!
六
咨询电话
江苏师范大学:0516-8365612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025-83758188,56226318;南京晓庄学院:025-86178292;盐城师范学院:0515-88233059;淮阴师范学院:0517-83526789;南通大学:0513-8501217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025-58181818,58235863;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84512932、84510721(人事与师资科),0513-84529949(招生办)。
启东
乡村教师
一、面向对象
具有启东户籍和学籍的2024年高三考生。
二、培养计划(54名)
三、报考程序
1.志愿填报:自愿报考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志愿填报时,在“提前批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的定向师范生志愿。
2.志愿录取: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3.签订协议:被录取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在入学报到前,考生与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已经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复查备案:定向师范生入校后,学校将开展定向师范生资格复查工作,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
四、工作安排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按协议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经考核合格后到启东市乡村学校任教,入编事业编制。对极少数因品德有问题、学业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在籍定向生,实施淘汰机制,按省、市乡村教师培养相关文件和定向生就业、培养协议规定及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定向培养资格。
五、服务年限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如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省内事业单位,并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六、咨询电话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80923711、80923706。
如皋
如皋市2024年共计
招收省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50名
其中四年制本科45名
热忱欢迎有志
从事乡村教育工作
户籍在如皋市的高中毕业生
报考本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如皋市2024年
招收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政策解读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4〕1号)文件,如皋市2024年共计招收省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50名,其中:四年制本科45名,七年贯通培养(试点)本科5名。为做好2024年如皋市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录工作,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培养目的
为我市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乡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乡村教师。
二、招生计划
如皋市2024年共计招收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50名。招生对象、招收专业和培养院校如下:
(一)四年制本科层次
以上培养层次均为四年制本科,面向如皋籍高考考生,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
三、招生办法
(一)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培养院校对选修学科的要求,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本科未完成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转入培养院校相应专业计划。
四、培养工作
被录取的如皋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其入学报到前要凭录取通知书与如皋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均为我省的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师范教育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校的欢迎。
五、就业政策
学生毕业当年,凭培养院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如皋市教育局报到。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招聘考试,以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乡村学校教师岗位。
定向师范生一律安排在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具体学校根据当年度乡村学校师资状况确定。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当年每个学段学科分配人数,在就业安排时,择优提供部分城区学校顶岗锻炼两年,但人事关系不转。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
六、学习费用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学生相同。
七、服务年限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首先征得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生源所在地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
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后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市乡村学校之间流动。
八、违约管理
如皋市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诚信档案。
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年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九、咨询电话
(一)培养院校:
1.江苏师范大学:0516-83656123;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025-83758188,56226318;
3.南京晓庄学院:025-86178292;
4.盐城师范学院:0515-88233059;
5.淮阴师范学院:0517-83526789;
6.南通大学:0513-85012170;
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025-58181818,58235863;
8.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513-55092012,55092011。
(二)如皋市教育局:
1.人事科:0513-87623018,87623016;
2.招生办公室:0513-87623060(高考),87623061(中考)。
如皋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海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36号)精神,在“十四五”期间,继续落实中央脱贫政策“四个不摘”要求,对现有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政策继续执行。
问:我区为什么要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答: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主要是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总体现代化,为全区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这里所说的乡村学校是指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问:2024年我区安排了多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有哪些学校参与招生?
答:2024年将安排全区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65人,其中,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四年制本科层次57人,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专科层次8人。培养院校均为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或高水平大学,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校的欢迎。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录取方式如何?
答: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本科未完成的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转入培养院校相应专业计划。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何报考?
答:符合国家中、高考政策、户籍在本县(市、区)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生源以县(市、区)为单位“本县报本县”,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何培养?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院校在乡村定向师范生报到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会同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户籍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幼儿园,围绕培养造就乡村优秀教师的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协同开展培养工作。
在学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培养院校将情况书面报给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征得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取消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资格。具体情形为:1.乙方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含教师职业基本功)不及格(不过关)且补考不及格(不过关);2.违反培养院校纪律,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3.未能按期获取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4.毕业前未能获得相应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以上情况取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资格的学生,培养院校正常发放《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如何安排?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各县(市、区)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方法计算。各县(市、区)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收学费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就业后,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条件的乡村教师定向生,返还其在学期间所缴的学费。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有服务期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学期间可以参军服役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应先征得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解除定向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生的相关政策。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时可以参加考研或选调生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生源所在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
除可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以外,各培养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不可安排。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后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果违约怎么办?
答:各地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诚信档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奖励政策:
根据《东洲教育英才激励实施细则(试行)》,我区高中优秀毕业生,高考录取为我区乡村定向师范生,2024年高考成绩达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认定的42所)录取分数线(江苏省录取分数线),毕业后按要求入职我区公办学校;或我区初中优秀毕业生,录取为我区乡村定向师范生,2024年中考成绩居全区前500名,毕业后按要求入职我区公办学校。上述对象在入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一次性奖励2万元。
咨询电话:
(一)培养院校:
1.江苏师范大学:0516-83656123;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025-83758188,56226318;
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025-58181818,58235863;
4. 南京晓庄学院:025-86178292;
5.淮阴师范学院:0517-83526789;
6.盐城师范学院:0515-88233059;
7.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513-55092012,55092011。
(二)海门区教体局
人事与师资科:68066092
考试中心:68066160
通州
通州区2024年共计招收省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65名,其中:四年制本科57名,五年制(含七年贯通培养试点)专科8名。为做好2024年通州区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录工作,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培养目的
为我区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培养一批扎根乡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乡村教师。
我区乡村学校指金龙路以东、康富路以南、金江路以西、龙潭大道以北的学校。
招生计划
通州区2024年共计招收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65名。招生对象、招收专业和培养院校如下:
(一)四年制本科层次
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江苏省高考,户籍为通州区(不包括通州湾户籍、苏锡通园区户籍)的高中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符合培养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外语口语成绩和身体素质符合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报考要求;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文化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培养学校:
(1)小学教育(融合教育)(师范,培养小学融合教育教师):1名(首选历史)。培养院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汉语言文学(师范,培养中学语文教师):7名(首选历史),其中:高中5名,初中2名。培养院校:南京晓庄学院。
(3)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培养中学数学教师):7名(首选物理),其中:高中5名,初中2名。培养院校:江苏师范大学。
(4)英语(师范,培养中学英语教师):4名(首选历史),其中:高中2名,初中2名。培养院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5)思政教育(师范,培养中学政治教师):6名(首选历史),其中:高中5名,初中1名。培养院校:盐城师范学院。
(6)历史学(师范,培养中学历史教师):4名(首选历史),其中:高中3名,初中1名。培养院校:盐城师范学院。
(7)地理科学(师范,培养中学地理教师):5名(首选物理),其中:高中4名,初中1名。培养院校:淮阴师范学院。
(8)物理学(师范,培养中学物理教师):6名(首选物理),其中:高中4名,初中2名。培养院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9)化学(师范,培养中学化学教师):5名(首选物理),其中:高中3名,初中2名。培养院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0)生物科学(师范,培养中学生物教师):4名(首选物理),其中:高中3名,初中1名。培养院校:淮阴师范学院。
(11)教育技术学(师范,培养高中信息技术教师):2名(首选物理)。培养院校:江苏师范大学。
(12)音乐学(师范,培养中学音乐教师):2名(首选历史(声乐)),其中高中1名,初中1名。培养院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13)美术学(师范,培养初中美术教师):2名(首选历史(艺术类)1名,首选物理(艺术类)1名)。培养院校:南通大学。
(14)体育教育(师范,培养中学体育教师):2名(首选历史(艺术类)1名,首选物理(艺术类)1名),其中:高中1名,初中1名。培养院校:盐城师范学院。
招生办法
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培养院校对选修学科的要求,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本科未完成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转入培养院校相应专业计划。
培养工作
被录取的通州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其入学报到前要凭录取通知书,与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均为我省的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师范教育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校的欢迎。
就业政策
学生毕业当年,凭培养院校颁发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到户籍所在地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面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招聘考试,以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乡村学校教师岗位。
定向师范生一律安排在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具体学校根据当年度乡村学校师资状况确定。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当年每个学段学科分配人数,在就业安排时,分批择优提供部分城区学校进行上挂锻炼两年,但人事关系不转。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
学习费用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学生相同。
服务年限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首先征得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生源所在地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
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后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区乡村学校之间流动。
违约管理
通州区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诚信档案。
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年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咨询电话
(一)培养院校:
1.江苏师范大学:0516-83656123;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025-83758188,56226318;
3.南京晓庄学院:025-86178292;
4. 盐城师范学院:0515-88233059;
5.淮阴师范学院:0517-83526789;
6.南通大学:0513-85012170;
7.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025-58181818,58235863;
8.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025-89668222,89668111;
9.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513-55092012,55092011。
(二)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1.人事科:0513-86512465,86512964;
2.招生办公室:0513-86106866。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4日
来源:如东教体、启东教育、如皋发布、海门新教育、南通州教育
责编:马跃
审核: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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